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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6月26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

  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成利先生、刘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或“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一、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5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6月22日17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mg-crown.com或者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及股东证券帐户卡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持股证明原件。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须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32号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电话:0795-3666265

  电子邮箱:ir@mg-crown.com

  联系人:叶勇、邹明斌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2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将于2022年6月26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张磊先生、张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同意提名郭华军先生、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综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闫洪嘉先生、闫勇先生、张磊先生、张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郭华军先生、罗书章先生、彭辅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成利先生、刘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将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闫洪嘉先生简历:闫洪嘉,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中山大学在职经理MBA课程高级研修班结业。2003年7月至2015年7月,任昆山云天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7月至2018年1月,任天正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年11月起,创立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并担任明冠有限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2018年2月至今,任明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任江西融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闫勇先生简历:闫勇,197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瑞士维多利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国际创新管理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2008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昆山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0年2月至今,任苏州城邦达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0年11月至今,任上海博强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1月至2014年10月,任苏州爱可姆机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任深圳市博汇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5月至今,任苏州久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西维嘉集成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兴华财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江西融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磊先生简历:张磊,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裕坤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事业部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6年7月,任江西普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张锐先生简历:张锐,男,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在职研究生。2011年3月至2014年4月,任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河南鑫融基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任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8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德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投资总监。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华军先生简历:郭华军,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2002年1月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冶金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冶金与环境学院教授兼博士生导师;2014年1月至今,任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1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罗书章先生简历:罗书章,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教师;1996年6月至2004年8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07年6月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广州华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辅顺先生简历:彭辅顺,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7月至今,历任湖南大学法学院讲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教授;2012年5月至今,任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成利先生简历:李成利,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08年5月,任昆山雅森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课长;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任苏州赛伍应用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工艺部经理;2009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昆山永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010年5月至今,任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技术总监;2016年6月至今,任苏州明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丹女士简历:刘丹,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南昌理工学院经贸系教师;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江西财经大学;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南昌翠林高尔夫度假酒店总经办主任;2013年1月至今,历任明冠能源(江西)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海外销售总监等职务;2018年7月至今,任江西明冠锂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4月至今,任明冠新材料(越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江西嘉明薄膜材料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6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2〕108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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