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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68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2、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2022年计划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计划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苏岳峰、卢梅珍、陈雯珊在该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进行合作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进行合作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第九届董事长景百孚先生控制仁天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有关智能终端设备及配件研发生产方面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本项关联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7.45万元(含税)。

  另,2020年2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仁天科技之下属子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继续租赁实达集团办公楼用于办公,租赁期限3年,租金合计约人民币1,102.20万元(含税)。本项关联交易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人民币275.55万元(含税),该笔关联交易不占用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福建数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福建数晟持有实达集团25.00%的股份,是实达集团的控股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属于实达集团关联方。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关联交易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与福建数晟及其关联方发挥双方优势,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进行合作。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商定,定价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69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一、情况概述

  经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513.35万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81.99万元,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88,46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93.0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9,074,525.91元。截至目前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178,303,106元,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亏损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未能摆脱经营流动性资金紧缺的困境,叠加新冠肺炎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和行业波动的因素,整体日常经营受到较严重的影响,公司部分业务停滞,部分子公司停工,营业收入下降明显,导致公司出现巨幅亏损。

  三、应对的措施

  2021年12月31日,福州中院裁定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已成功化解终止上市和破产清算风险。根据《重整计划》,为进一步夯实实达集团资产质量、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结合实达集团的实际情况,除保留实达大厦、中科融通 100%股权、对中科融通的应收款、以及部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产外,实达集团将对其他资产按照《重整计划》转让或拍卖的形式予以处置;同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拟适时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未来公司将在做大做强原有的物联网周界安防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新业务,力争实现公司多业务齐头并进,持续稳定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额。

  该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7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办公地址及联系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迁入新址办公,公司办公地址由“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13层”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公司联系地址由“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2、13层”变更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

  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start@start.com.cn

  投资者咨询电话:0591-83708108、0591-83709680

  公司传真:0591-83708128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变更事项,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6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2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加短信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同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8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在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进行合作,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税)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苏岳峰先生、卢梅珍女士、陈雯珊女士因和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第2022-068号)。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进行合作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可以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许萍、蔡金良、苏治三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为更好地开拓大数据、数字政府、智能化硬件及系统集成等业务领域市场,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进行合作是可行的。该关联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化原则和行业通行惯例,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关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5,513.35万元, 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81.99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88,46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993.0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99,074,525.91元。截至目前公司实收股本总额2,178,303,106元,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第2022-069号)。

  该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第2022-070号)。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实达   公告编号:第2022-070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4日

  至2022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三)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3号楼8层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8108、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林征、陈霞菲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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