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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兼董事 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066

  

  股东兼董事庞江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兼董事庞江华先生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5%,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近日,公司收到庞江华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目前,庞江华先生自披露减持计划以来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江华先生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二、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庞江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庞江华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庞江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后,庞江华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首次低于5%,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同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庞江华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庞江华先生承诺2022年度内不再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四、 备查文件

  庞江华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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