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6、11、12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第5、6、8、10、13、14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A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9:3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1)。
非自然人股东:非自然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非自然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info@junshipharma.com)办理登记,并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君实生物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投资者,在会议召开当日办理现场登记时,除现场出示上述登记材料原件外,还需另行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H股股东登记及参会事项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刊载的上述股东大会的通告及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邮箱:info@junshipharma.com。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要求,建议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需遵守本次会议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配合现场要求,进行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随申码及行程码,核验无误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2022-05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披露关于与中山大学肿瘤
防治中心签署许可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许可合同内容:近日,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肿瘤防治中心”)签署了《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许可合同”),公司将以独占许可方式取得“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等三个专利申请及其相关的技术与权益,同时公司获得对相关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探索、开发、生产、制造及商业化的权利。
● 本次合作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合作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合同标的情况
肿瘤防治中心递交的发明名称为“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中国申请号:202110939699.8)、“一种非活性全细胞细菌在肿瘤治疗上的应用”(中国申请号:202210143529.3)的专利申请,PCT国际申请专利“一种细菌在制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增效剂中的应用”(PCT国际申请号:PCT/CN2021/113916)的专利申请,与前述三个专利申请相关联的权益,以及肿瘤防治中心控制的相关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菌株、制剂、制备方法等)及权益(以下简称“本合同技术”)。
在众多肿瘤免疫联合疗法中,通过利用内源性肠道微生物辅助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多项研究已成为肿瘤治疗领域中的里程碑事件。肠道是人体内最大的淋巴器官,存在超过70%的T细胞,是绝大多数记忆T细胞的居住地。寄居于肠道的肠道菌群通过与肠道免疫器官的相互作用促进人体免疫系统的发育,平衡并奠定人体的免疫基调。对于人体的防御系统和免疫系统来说,细菌和肿瘤均为“非己”,因此人体在对细菌和肿瘤的免疫反应中使用了同一套防御机制,肠道内源性细菌刺激的免疫反应同时具有抗肿瘤的潜能。基于肠道菌群的抗肿瘤免疫交叉理论正在临床探索和数据积累中。已有研究显示,由肠道内源性细菌诱导产生的抗肿瘤效应来源于机体自身免疫反应,可大幅提高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疗效,同时相对于放化疗疗法,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较小的毒副作用。
二、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名称: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肿瘤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徐瑞华
开办资金:26,018万元
成立时间:1964年3月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
业务范围:预防保健、内、外、妇产、儿、耳鼻咽喉、口腔、皮肤、肿瘤、急诊医学、康复医学、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中医科诊疗与护理、医学教学与医学研究、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癌症》出版
肿瘤防治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由于肿瘤防治中心为事业单位,其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无法提供。肿瘤防治中心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四所肿瘤医院之一,也是全国规模最大、学术力量最雄厚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于一体的肿瘤学基地之一,承担国家肿瘤防治重任,在全国尤其是华南地区及港澳台的肿瘤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学科地位、综合实力居全国领先水平。
三、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一) 许可范围
公司以独占许可方式取得本合同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探索、开发、生产、制造及商业化权利,且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有分许可权。
(二) 财务条款
1、里程碑付款
公司将根据相关产品的研发及上市情况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里程碑款。
2、销售提成
本合同技术对应的各个产品在任意一个许可合同约定的国家/地区上市后,公司均应当按照销售上述产品的年净销售收入的5%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销售提成。若公司分许可给非关联公司的第三方,则该第三方的销售收入不构成公司的销售收入,公司无需支付相应销售提成。
3、分许可收入提成
在上述产品开发、生产、商业化的任何阶段,公司都可以向任何他方分许可在全球范围内本合同技术所包括的产品或技术,或以在全球范围内本合同技术所包括的产品或技术作为合作条件与他方合作。此种事宜发生时且公司已获得相应分许可收入款项后,需向肿瘤防治中心支付公司分许可收入和与其他方合作所获得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分成、股权分红等收入的提成。
(三)知识产权
双方各自在本合同技术开展持续研发过程中所新取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数据等)在全球范围内权益归各自单独所有。双方共同研发获得的新的知识产权及转化收益由双方共同享有。
(四)生效条件
许可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争议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技术通过使用人体内源性肠道细菌单菌制剂,联合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由内源性肠道菌刺激产生的抗肿瘤免疫保护反应,有望显著增强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对多个瘤种的药效,提高安全性,延长癌症患者整体存活时间,提高癌症免疫治疗人群的响应率,扩大癌症免疫治疗的受益肿瘤患者人群,与公司其他肿瘤免疫治疗产品具有协同效应。本次合作有利于丰富公司在癌症治疗领域的研发管线,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为市场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提供治疗选择,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产品从研发、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最终相关产品能否成功获批上市存在一定风险。此外,许可合同中所约定的里程碑款、销售提成及分许可收入提成付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最终付款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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