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 2022-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93号)的核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69元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73,1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000,739,000.00元,扣减发行费用人民币59,879,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86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45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户管理。
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分别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27日,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数码特电子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精机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子公司惠州市华阳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瑞银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募投项目对应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汽车信息娱乐及车联产品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165.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近日,公司已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055.89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工业研究院项目”募集资金已按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将节余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0.29万元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以上情况,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及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与之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同时终止。
四、本次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分别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惠州华阳通用电子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销户手续。本次注销账户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子公司全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均已销户。
五、备查文件
各银行账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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