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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开立期货账户开展现货仓单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开展现货仓单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建发”)、森成鑫(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成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在2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以其自有资金每家公司单一账户开展10笔期货业务(两家公司两个账户合计20笔),以便激活期货账户后开展现货仓单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现货仓单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标准化的商品交易(即仓单交易)具有潜力巨大的市场,极具发展前景。随着公司子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贸易品种日益增多,子公司拟以仓单为交易标的,通过国家指定授权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现货仓单业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同货异地,同步集中竞价,价格行情实时显示,统一结算,买卖交易快速、灵活、安全。这种交易方式避免了传统交易下许多复杂的交易环节,使交易更加快捷,货物均存放于交易所认证的合规仓库,仓库的管理更加规范,灭失风险小。开展现货仓单业务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提供了更好便利性。

  1、拟投资的品种:子公司计划在公司经营许可的范围内开展现货仓单业务,近期拟开展仓单交易的主要产品为PTA,不排除后续增加新的业务产品,如:白砂糖、玉米、大豆、小麦、棉花、玻璃、标准橡胶等经过国家批准上市交易且在公司经营许可范围内的仓单品种。

  2、交易场所: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仓单业务。

  二、拟开展的两家公司两个账户20笔期货业务

  1、交易方式:现货仓单业务需通过期货账户在国家授权的交易所进行交易。子公司计划在国贸期货有限公司开立期货账户。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二章《适当性管理的标准》第二条:单位客户应当具有“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因此,子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后需按照相关规定每家公司开展10笔期货业务(两家公司两个账户合计20笔期货业务),激活账户后,方可开展现货仓单交易。子公司将控制每家公司单一账户的交易金额,单笔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拟投入的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4、拟开展期货业务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开展现货仓单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期货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1、经纪委托风险:即客户在选择和期货经纪公司确立委托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即由于市场流动性差,期货交易难以迅速、及时、方便地成交所产生的风险。

  3、强行平仓风险:期货交易实行由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分级进行的每日结算制度。在结算环节,由于公司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结算结果每天都要对交易者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所以当期货价格波动较大、保证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的话,交易者可能面临强行平仓风险。

  4、交割风险:期货合约都有期限,当合约到期时,所有未平仓的合约都必须进行实物交割。因此,不准备进行交割的客户应在合约到期前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及时平仓,以免于承担交割责任。

  5、市场风险:即市场价格波动给客户带来的交易盈利或损失的风险。因为杠杆原理的作用,这个风险是放大的。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期货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规模、资信、经营状况、实力良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开展业务前签订相关合同。

  2、子公司开立的期货账户,均不开通银期转账功能,以银行电汇方式转入资金,仓单交易期间,除存入手续费外,不再转入资金。

  3、加强账户安全管理,安排专人管理,设置操作权限。

  4、注意建仓和平仓的时点,避免进入单方面强势主导的单边市场。交易时,在额度范围内选择公司熟悉的产品,按最小合约数量开展,控制单笔交易总额。同时,采取当天建仓、当天平仓的策略,规避流动性风险、强行平仓风险、交割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子公司本次开展单一账户10笔期货业务旨在激活期货账户后开展现货仓单业务,从而扩大公司的业务范围,不进行投机交易;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期货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控股贸易企业风险防范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每家子公司开立期货账户开展10笔期货业务。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昱先生、江春梅女士、邵晓晖女士和蔡钦铭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青女士、王颖彬女士和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九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52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6月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翁齐财先生、江晓华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监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监事职责的要求。

  (二)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九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5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2.00、3.00、4.00为累积投票提案,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3.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6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吴森阳、江信建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否□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6月24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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