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2-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获知,公司股东北京青宥仟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青宥瑞禾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宥仟和”和“青宥瑞禾”,与北京弘道晋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弘道天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弘道天华[天津]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23,319,71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74,320,05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8,999,657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2.57%。)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 股份累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青宥仟和、青宥瑞禾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系其质押的股份违约所致(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01月21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上述被冻结股份的股东青宥仟和、青宥瑞禾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经营往来,上述股东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上述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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