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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7    证券简称:鸿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50.00元/股(含)调整为149.61元/股(含)。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即自2022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2-024)。

  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6月9日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2年6月8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2,404,0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的股份372,946股,即232,031,0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0,492,111.06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鉴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9.61元/股(含),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2,031,054×0.39)÷232,404,000≈0.39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即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150.00-0.39)/(1+0)=149.61元/股。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9.61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9,0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564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6%;若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49.61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4,500万元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0,782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13%。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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