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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ST安信              编号:临2022-03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

  2021年7月23日,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或“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签署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之债务和解协议》。安信信托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转让持有的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3.4%股权、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信盛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一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国海成长二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中铁信托-传化股份2号单一资金信托”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华安资产-怀瑾抱钰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全部收益权的50%(不含该部分收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平安渤海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安信信托持有的“渤海信托·海盈(三十六期)指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的全部受益权(不含该部分受益权于偿债确认日对应的底层现金资产)以及安信信托持有的湖南大宇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本金为4,000万元的质押贷款的债权以及8亿元以偿还待和解债务(包括本金3,278,360,350.77元及对应利息、罚息、资金成本、其他费用等)(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或“本次交易”,相应资产简称“标的资产”或“置出资产”)。

  公司已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会议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重组方案在完成相关审批、核准、注册程序之日起60日内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及时披露重组实施情况公告,并在实施完毕前每30日披露一次进展情况。根据规定,公司前期披露了《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8、临2022-014、临2022-018、临2022-028)。

  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后续工作安排

  1.对于信银国际3.4%股权的交易,待信银国际完成相应决策程序及获得香港监管部门批复(如需)后,公司将尽快完成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完成资产交割。

  2.就本次交易中存在权利限制情形的置出资产,待查封冻结机构解除权利限制后,公司将尽快完成与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完成资产交割。

  3.对于其他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标的资产,公司正在与交易对手方协商办理相关资产交割手续。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为保证公平的信息披露,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816    证券简称:ST安信    公告编号:2022-035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参会股东须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进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的股东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上午8点30分

  召开地点: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 777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另行刊载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3.  联 系 人:欧阳雪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号码:021-52383305

  4. 登记邮箱:600816@ANXINTRUST.COM

  5.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的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股东本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外)的原件;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应将下列文件的复印件于登记时间内至上述指定的登记地点登记或以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证券账户开户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代理人身份证件,参会时需携带上述文件(除法人营业执照外)的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往返交通、食宿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到现场参会,除携带出席登记相关证明文件外,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请于登记时间内向本公司登记,便于本公司做好会议现场准备工作。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抵达会场,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参会登记、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

  3. 根据属地卫生防疫部门通知,结合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需要,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1)参会股东须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和要求,进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的股东需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将采取部分防疫管控措施,包括测量体温、查验个人健康信息等,请参会股东予以配合并做好个人防护,戴好口罩。参会股东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须符合防疫的有关规定方能进入会议现场;为保护股东健康,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现场参会人数达到本次股东大会当日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后抵达的人员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进入会场的人员须全程做好防护以及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

  (3)鉴于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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