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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52         证券简称:苏垦农发        公告编号:2022-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京分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000万元、10,000万元、17,000万元,合计人民币47,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分别为单位结构性存款220992号、单位结构性存款221040号、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9906期(C22UT0128)。

  ● 委托理财期限:分别为90天、35天、43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6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本次委托理财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同时也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情况: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减“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投资额度36,654万元用于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长“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12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4、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延长“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建设期至2022年12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5、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子项目“生产配套工程”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6、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原“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全部募集资金余额计9,504.61万元及“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计3,964万元,共计募集资金13,468.61万元的投向,用以实施变更后的“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

  7、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部分子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8、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为“智慧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总投资5,598.39万元,其中使用原“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372.74万元,使用自有资金1,225.65万元,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9、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公司变更“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及建设周期,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2)公司变更原“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调出募集资金64,100.43万元中的50,000万元,用以实施“苏垦麦芽收购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3)公司变更“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一期)募集资金917.26万元、原“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调出募集资金14,100.43万元、理财及利息453.17万元,合计15,470.86万元募集资金投向,用以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投资“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4)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百万亩农田改造建设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部分收益及利息合计人民币24,613.11万元用以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暨投资“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的是银行发售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安全性高,风险可控。公司始终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具体如下: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其进展情况,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单位: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债权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范围详见“重要内容提示之履行的审议程序”,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相关理财标的不包括以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理财产品均不得用于质押。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宁波银行(002142)、中信银行(601998、HK00998),各受托方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注:2022年3月31日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91%,货币资金余额为           986,950,269.36元,募集资金理财与自有资金理财余额合计为180,000万元。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02,000万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78,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22年一季度末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与现金理财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6.60%、27.99%。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此次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现金管理投资中产生市场流动性风险及产品交易中的信用风险等,可能影响公司各项理财产品收益。公司将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持续加强风险控制。

  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总额为3400.10万元(税前),未发生逾期未收回本金及收益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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