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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勇先生持有公司15,458,74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5%。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李勇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864,687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的0.8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且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李勇先生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大宗交易。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李勇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3、锁定期限届满后,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后离职的,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3)《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

  5、本人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期限、数量及比例等法定限制。若本人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将不进行股份减持。

  前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董事李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所作出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李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李勇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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