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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8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8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际参加6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卢北京先生、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以上提名。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许丹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2提名许松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3提名陈习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4提名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2.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卢北京先生、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以上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曹艳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提名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0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上午08:00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00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顺利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黄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详见同期发布的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张名坚先生、   沈佳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新一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提名张名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2提名沈佳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0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7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 2021 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2年 6月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民主选举、记名投票方式,选举黄小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黄小兵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股东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上述职工代表监事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小兵: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台山市外经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台城有限销售部业务人员。自201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市场营销部业务人员。

  黄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1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7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为保证董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2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许丹青先生、许松青先生、陈习良先生、卢北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意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曹艳铭女士、李桂生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丹青,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正天药业董事长、总经理,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理事、江门市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和台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并于2011年12月被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评为“广东省医药行业著名企业家”。

  许丹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丹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71,415,000股,占总股本32.22%;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丹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许松青,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EMBA。长期从事药材贸易等业务,曾任台城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及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广东省生物医药创新技术协会副会长、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中药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医药商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普宁商会理事。

  许松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许松青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700,000股,占总股本9.34%;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许松青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陈习良,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京山县粮食局审计员、台城有限财务总监。现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陈习良先生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票400,000股,占总股本0.18%;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习良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卢北京,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历。曾先后担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授薪律师、合伙人、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深圳市拉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要从事IPO、并购重组等证券法律业务和股权投资业务。现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诚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州肌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卢北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卢北京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艳铭,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山西财经大学讲师。工作期间,在国家级、省部级刊物以及经过ISTP等检索的国际会议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2篇,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4项,主持编写和参编专业教材5部。

  曹艳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曹艳铭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桂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大学讲师。自1998年以来任教于五邑大学。

  李桂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桂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于2021年11月27日届满,鉴于任期届满时,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提名工作仍在进行,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于2021 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公司监事会同意张名坚先生、沈佳骏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表决;上述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将与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黄小兵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若上述换届选举议案通过,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名坚,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药学中级工程师。2008年7月至今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2016年9月至今担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副经理。

  张名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名坚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佳骏,199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今在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沈佳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沈佳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黄小兵: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台山市外经贸易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台城有限销售部业务人员。自2011年12月起担任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和市场营销部业务人员。

  黄小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黄小兵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现决定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2022年6月27日下午2:30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1日

  7、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2、 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6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文件已刊登于2022年6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6月24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9200,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联系电话:0750-5627588

  联系传真:0750-5627000

  联系邮箱:ty002728@vip.sina.com

  联系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28”。

  2、投票简称为“特一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如审议事项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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