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债务性融资授信的议案》。为保证2022年度现金流充裕,同时结合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在有效期内的新增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5亿元,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审批金额为准。授信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授信、新增融资及存量融资的续期,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融资租赁、信托、债券融资等。
公司近日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申请21,42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向该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其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的申请在授权额度内,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2-004)。根据上述议案及公告,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2022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并同意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相互担保。
公司于2021年6月3日与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江南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最高额8,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于上述担保合同即将到期,公司于2022年6月9日与江南农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爱康光电与江南农商行提供最高额8,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022年6月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与长兴鑫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长贸易”)签署了《协议书》,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鑫长贸易向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欠款额度不高于2,000万元,最长单笔欠款时间为60天。2022年6月9日,公司与鑫长贸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合同金额为206,453.58万元,不超过《关于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浙江爱康光电的担保额度218,700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江南农商行续签《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最高额8,9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江南农商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本次担保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
2022年6月9日,公司与鑫长贸易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度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的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苏州爱康光电提供最高额8,9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是原担保合同的到期续签,在原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没有新增担保余额。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与鑫长贸易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其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3.48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83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37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1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4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1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83.55%。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84.3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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