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6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6月10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74。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75。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76 。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75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拟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富力”) 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提供财务资助33,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8%。

  2、我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我司为支持中交富力开发建设,拟与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中交富力是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为满足中交富力开发建设需要,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33,0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借款年利率8%。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交富力(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

  法定代表人:宗鸣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8号院27号楼1483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建筑材料、五金、电子产品;物业管理;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服务;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房地产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我司持股比例50%,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中交富力正在对北京市延庆区延庆新城03街区会展中心东侧相关地块项目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

  中交富力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中交富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我司尚有对中交富力未到期财务资助12,000万元,无逾期情况。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名 称: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478.157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63号2301

  成立时间:2002年4月24日

  法定代表人:杨培军

  经营范围:销售酒、饮料;住宿;餐饮服务;零售卷烟、雪茄烟;游泳(仅限分支机构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咨询;自有房屋出租;酒店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珠宝、眼镜、服装;健身服务;洗衣服务;会议服务;打字、复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中交富力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中交富力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中交富力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中交富力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中交富力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在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96,596.68 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98%;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58,308.94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64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38,287.75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 拟对满足条件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元。

  2、我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满足我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我司目前的业务经营情况,拟对满足条件的,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合并报表范围内但我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额度基本情况

  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0%),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元(未超过我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0%)。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财务资助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财务资助事项。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

  根据公司经营工作安排和监管要求,公司拟新增未来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额度,纳入本次预计财务资助额度的被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拟新增资助总额度不超过16亿,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资助额度不超过3.2亿。

  5、前述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我司将及时披露,任一时点的新增资助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资助额度。

  6、对于单次或累计超过上述额度范围的财务资助事项,将根据监管规定另行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有效期

  本次拟新增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三、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被资助对象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我司要求项目公司其它股东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确保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为项目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额度。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中交地产为所属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保障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的及时性;本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96,596.68 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98%;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858,308.94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64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38,287.75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4 %。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7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0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074、075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