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2022年6月10日以通讯表决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于2021年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宁波银行出具保函并办理了新加波华侨银行(以下简称:华侨银行)570万欧元的内保内贷业务。
现宁波银行的授信即将到期,北京华素拟向其申请新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用途为该笔华侨银行贷款的续贷业务。
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宜,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本议案增加到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5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经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于2021年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1年,由宁波银行出具保函并办理了新加波华侨银行(以下简称:华侨银行)570万欧元的内保内贷业务。
现宁波银行的授信即将到期,北京华素拟向其申请新的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1年,用途为该笔华侨银行贷款的续贷业务。
公司拟同意上述贷款事宜,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北京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事项应当取得全体董事2/3以上签署同意,或经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本次担保后,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097157
住 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工业开发区金光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侯占军
注册资本:10,560.05万元
经营范围: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制造;原料药(仅限外埠制造);外用制剂、片剂、注射剂、原料药、胶囊制剂、口服溶液剂、麻醉药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化妆品、口腔清洁用品;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1、北京华素目前拥有19种新药,包括国家一类新药2种,二类新药5种,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范围覆盖涉及口腔咽喉类用药、抗高血压类用药、皮肤病用药、抗眩晕用药、肿瘤辅助用药以及镇痛药等。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2、以下为北京华素2021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610,015,130.68元
负债总额: 628,295,442.46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1,152,29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526,795,748.2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981,719,688.22元
营业收入:784,463,054.24元
利润总额: 81,127,910.86元
净 利 润: 66,989,440.76元
资产负债率:39.02%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2021年度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以下为北京华素截至2022年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总额:1,762,107,350.96元
负债总额: 750,547,966.20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1,152,290.00元
流动负债总额:225,249,947.08元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含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元
净 资 产:1,011,559,384.76元
营业收入:222,886,551.39元
利润总额: 35,293,564.48元
净 利 润: 29,839,696.54元
资产负债率:42.59%
最新信用等级:无
以上财务指标来自北京华素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北京华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12个月(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5,000万元。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其他
1、此项贷款用途为北京华素补充流动资金,还款来源为北京华素药品销售收入;
2、北京华素资产质量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生产经营正常,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3、股权关系:本公司持有四环医药100%股权;四环医药持有北京华素94.214%股权。其它小股东持股比例过低,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因而未按比例提供担保且未把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
4、北京华素对上述担保出具了《反担保函》,以该公司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9,008.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0.02%和34.44%。公司本部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8.24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金额为119,00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万元。公司本部累计对外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其中:对联营、参股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万元;合并范围内公司互保逾期金额为0万元。控股子公司累计逾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0万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金额为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华素《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华素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财务报表;
3、北京华素《反担保函》;
4、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5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1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披露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22年4月27日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022年6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控股)出具《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增加到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国美控股符合上述规定,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除增加上述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会议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审议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详见同日公司公告《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公告编号:2022-052)。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国美控股《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4)。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决定将经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即2022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通报事项:
(1)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22年度预计主要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多多药业2019-2021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说明等发表专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035)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公告:《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北京华素向宁波银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续贷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050)。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凭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6月21日、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董事会秘书处。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参照附件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
5、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
(二)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10)5776 8018;传真:(010)5776 8100;
2、联系邮箱:investor@centek.com.cn;
3、联系人:相皓冉、胡秀梅;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六、 疫情防控的相关提示
为了配合目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若出席现场会议,拟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6月22日17:00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防疫信息。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入会场前须履行公司相关防疫要求,须出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具体防疫要求可能根据届时疫情状况有所调整,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六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1”,投票简称为“中科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无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人)出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对本会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人表决指示:
如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决定表决:是□ 否□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日 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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