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22-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5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572.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881.6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690.5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会验字[2017]G1401165049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的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全资子公司广东名臣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资金用途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近日,公司已将“日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568,982.16元划转至公司的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成了该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部分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所对应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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