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9名,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3,018,7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33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8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4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授予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6月1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首次授予356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6,349,300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7、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39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3,018,79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解锁事宜。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339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8、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名激励对象离职或属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25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因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5,31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7元/股。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于近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8,310股限制性股票开展回购注销工作,回购价格为7.97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5月28日,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上市日为2021年6月18日,公司首次授予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将于2022年6月18日届满,公司拟于上述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按规定比例解锁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具体如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除公司需按照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持有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外,公司现有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有获授的339名激励对象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6月20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39人,本次解锁股份数量为3,018,79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
3、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变为流通股份或高管锁定股份,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2:上述表格中不含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7名不得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涉及拟回购注销的253,000股限制性股票。
注3:上述表格中第四期剩余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含3名激励对象2021年年度绩效考核分高于60分(含)但低于80分,拟回购注销其第一个解锁期所持有的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5,310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变为流通股份或高管锁定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故本次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后高管锁定股增加34,200股。
注2: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份结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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