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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年内对2840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监管措施

  本报记者 闫立良

  见习记者 郭冀川

  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一直是交易所重点监管方向,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截至6月13日,沪深交易所今年以来共对2840起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并对股价发生明显异常、披露敏感信息的公司进行公告。

  受访专家认为,每周五沪深交易所定期发布的监管动态,已经成为向投资者揭示风险的风向标。

  “股价异常波动一直是市场的顽疾之一,这其中的情况十分复杂,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很难分辨哪些股价波动是正常现象,哪些存在异常,这就需要监管层的严格把关。”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交易所核查的股价异动信息可以成为投资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涉嫌内幕交易或股价操纵,并被监管部门查实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据此进行索赔。

  交易所进一步加大了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今年以来,上交所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98单;深交所对94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行为进行了纪律处分。

  同时,沪深交易所都对信息披露存在严重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公告,督促公司及其持续督导机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司资金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股价异常波动会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尤其是在一些违规信息披露推波助澜下,会影响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通过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交易所进一步规范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果上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表示,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除了关注监管动态,还要及时关注交易所向企业发出的问询函,以及问询日、披露日、要求回复日、回复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甄别其中隐藏的风险,以便做出更为理性的投资决策。

  随着上市公司退市步伐的加快,沪深交易所在监管动态上密切监控退市整理期股票的交易情况。据记者梳理,沪深交所今年已36次公告对退市风险股票的从严监管和重点监控,包括股票退市整理期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对个别退市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退市常态化机制不断完善,严格的退市规定下,“应退尽退”已成市场共识。交易所重点监控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情况,引导了市场去关注有价值的公司。

  巨丰投资首席投资顾问张翠霞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退市常态化机制是证券市场改革的重要部分,不具备持续上市条件的公司退出交易所市场,将减少对市场资源、监管资源的低效占用,从而提高全市场的资产质量。

  “在退市常态化下,退市效率进一步提升,遏制了市场炒作退市公司股价的情况。交易所加大对退市公司的交易情况监控,一方面是严防违规行为,另一方面向投资者传达监管态度,提示投资风险。”张翠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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