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0版)
经核查,2019年—2021年前五名预付款对象均为公司的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二)说明报告期内预付款项发生情况、不采用现付的原因,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条款付款,是否存在提前付款情况,预付对象是否存在未按期供货等违约情况。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预付款项明细如下:
1、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总额31,853.60万元为上海礼多多的互联网渠道代运营品牌产品和生产工厂原材料的采购业务款,其中上海礼多多代理运营品牌产品预付款项余额为23,253.66万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73%,其余为生产工厂采购原材料、包装物等预付款。
上海礼多多代理运营品牌采购业务模式采用“先款后货”方式预付货款,是根据公司与品牌方签订的年度经销合同执行采购,公司所代理的产品均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如:“光明”牛奶、“麦斯威尔”咖啡、“永和”豆浆等,公司供应商供货能力较强,信誉度高,品牌方对代理商普遍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模式,符合行业规则。
2、公司原材料采购严格按照《原材料包装物采购管理办法》执行,该管理办法对供应商管理有明文规定,采购业务的供应商必须是公司合格供应商库里的供应商,公司对合格供应商准入条件有一套较为完善的评价体系:包括对供应商的资质、质量保障能力、供货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现场考察等方面需进行客观评价,只有符合公司准入条件的供应商,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能成为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公司对合格供应商以上准入评价进行合作验证,同时对其供货质量、交货时效、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收集、跟踪、评价。公司为节约成本,针对部分主要材料批量集中向供应商采购,形成批量采购的价格优势。
综上,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9.95%是合理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规模的变动趋势及行业惯例相匹配。
问询六、 年报显示,你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96亿元,其中往来款账面余额1.51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3.59亿元,其中物业资产账面余额3.07亿元,同比420.05%。
请你公司:
(一) 说明其他应收款中1.51亿元往来款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资金用途、款项涉及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上述其他应收款主要系出售子公司形成的股权款、出租房屋建筑物应收的租金、郎琴案计提的赔偿款、礼多多代客户充值RTB广告费以及各单位向公司的借款等。
(二) 说明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物业资产的形成原因、资产状态等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中物业资产明细如下:
上述物业资产因未取得相关产权证,物业移交相关手续需要时间,产权正在办理中,预计时间周期将超过1年的长期资产,故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
问询七、你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显示,你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13.42亿元,其中往来款0.37亿元,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款13.19亿元。而你公司披露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你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款为0元。
请你公司:
(一) 列示近三年你公司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款明细情况;
公司回复:
2019年-2021年公司(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款明细如下:
2021年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明细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明细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母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方往来明细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结合母公司对子公司资金支持的用途、子公司资产负债状况、经营业绩情况、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说明子公司获利能力及资金使用是否合理;
公司回复:
公司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根据公司《资金营运管理办法》规定,母公司为资金营运管理的归口管理公司,负责公司总部资金营运活动管理,对各事业部、子公司资金营运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等。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统一收支,计划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要求组织协调资金调度,确保资金及时收付,实现资金的合理占用和营运良性循环,公司母公司相关人员根据权限随时查阅各事业部、子公司资金流向及银行账户余额、当天和历史资金收支明细,及时掌握整个公司的资金流情况。在各子公司有资金需求时向母公司提出申请,按照公司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付资金,母公司除对子公司滁州南方、江西小黑的往来款大额余额因2014年募集资金拨付用途之外,其余对子公司资金支持主要用于日常开支、生产线建设等,因此公司的资金使用是合理的。
2、各子公司发展前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从传统食品向大健康食品转变,由食品产业向健康产业转变。围绕战略的变化,食品板块从食疗产品、黒养黒系列以及年轻人所需的产品、黑芝麻饮料化以及黑八珍膏保健品三个方面展开,各子公司围绕前述方面进行业务调整,发展前景可观。 (1)直饮糊:子公司滁州南方和江西小黑小蜜作为公司饮料化产供销一体化的核心生产基地,将会围绕战略进行持续优化升级。首先是黑芝麻饮料化方面持续改进升级,重点研究发酵技术的应用,对该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的营养价值。其次研究并推出黑八珍膏保健品,在保健品领域进行突破。最后是打造互联网工厂,研究适合当下互联网直播专供产品。
(2)润谷食品:作为公司食品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将继续承载公司糖果休闲产品的发展和海外市场的拓展。首先从产品上,糖果业务将推广主打产品,利用国际IP卡通品牌,开发IP卡通儿童食品和玩具糖果;同时结合公司黑芝麻食品优势,开发黑芝麻糕、饼类休闲食品。其次从渠道上,未来将进一步发挥出口渠道业务优势,除保持现有欧美渠道市场份额外,全面拓展东南亚国家市场,精耕欧美、日本、韩国、越南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
(三) 核实《2021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列报是否有误,如是,请及时更正披露。
公司回复:
因深交所对《2021年度非经营性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填列有新要求,公司未能及时按该要求填列公司与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往来款明细。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公告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中的附表《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存在差异,公司已与2021年度审计机构核实了相关情况,并于同日对《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进行更正,前述更正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产生影响。
问询八、 近日,有投资者投诉称,根据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的查封财产通知书,你公司基本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园湖支行账户金额为0元。但你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公告》却称“公司基本账户不存在为0的情况”,其认为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请你公司:
(一) 核查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的情况,如是,请说明相关事项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相关情形是否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15:30-17:00参加“2021年广西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时,有投资者在本次接待活动提问:“公司基本账户是否为0”,公司作出了该账户资金不存在为0情况的回复是准确的。
因创集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集”)与公司产生经济纠纷,深圳创集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前海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我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园湖支行开设的基本账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经核查,因该账户另案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番禺区法院”)于2020年7月29日限额冻结20,515,639.80元(冻结时账户余额为400,126.25元),故2020年12月15日公司的前述银行账户被深圳前海法院查封时,该账户显示的余额为0元。番禺区法院已于2021年4月21日解除了对该账户存款的冻结。
报告期末,公司因诉讼案件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总金额为569.32万元,截止2022年5月31日,公司因诉讼案件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金额172.39万元,查封冻结资金对公司的经营影响较小,不会由此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受到影响,在该账户冻结期间,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收支与业务结算通过公司其他账户进行。由于本次银行账户被查封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任何重大影响,公司从实质重于形式判断,该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也由于该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认为不适用强制专项披露的情形,也不涉及前期相关信息披露需要补充更正的情形。
深圳前海法院于2022年3月对上述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书(﹝2021﹞粤0391民初1037号),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已经在一审民事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了上诉。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收到深圳前海法院寄来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并于2022年4月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代收方深圳市财政局代收专户支付了上诉费。
(二) 你公司前期相关信息披露事项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的情形。
公司回复:
除以上事项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2-025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永证专字[2022]第310275号)。
经公司核查,发现上述文件中的《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部分项目列示有漏项,现对相关内容予以补充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更正前:
更正后:
除对上述内容更正外,《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披露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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