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伟隆股份”)于2022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期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隆管理”)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141,958股,即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6%。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窗口期除外),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022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范庆伟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股份3,035,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57%,符合预先披露的减持规定和承诺。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总体发展的信心及自身情况,持股5%以上的股东范庆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范玉隆先生、惠隆管理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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