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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说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人,代表股份198,34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1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87,5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7人,代表股份10,75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10,349,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3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71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2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7,638,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093%。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张瑞红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

  1.00《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97,9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

  反对票2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0%;

  弃权票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9,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2%;

  反对票2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12%;

  弃权票8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7%。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97,9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

  反对票3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9,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2%;

  反对票3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3%;

  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0《关于补选胡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197,9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7%;

  反对票3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1%;

  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9,9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912%;

  反对票3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3%;

  弃权票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2-03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存在最近12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情形,公司对上述3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012,5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40,000,000股调整为818,987,500股,注册资本由840,000,000元调整为818,987,500元。公司后续将根据最新股本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邮政编码:100070;

  2.联系人:覃检;

  3.联系方式:

  (1)邮箱:zkywbgs@sina.com;

  (2)电话:010-83050986,传真:010-83050986;

  4.申报时间:2022年6月15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2:30-17:30);

  5.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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