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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00万元(其中:2015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350万元,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85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财务顾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6月13日,公司将上述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1.48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全部归还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2-04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1,320,619,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89%,截至本次质押解除登记日前,南方香江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56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2.4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9%。

  ● 2022年6月10日,南方香江将其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的本公司股份560,000,000股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解除通知书编号:【ZYD210340】)。本次证券质押解除的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9%。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18,325,880股,占公司股本的65.326%。本次质押解除后,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质押情况。

  注:目前公司的总股本为3,395,781,424股。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南方香江目前没有将解除质押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218,325,880股,占公司股本的65.326%。本次质押解除后,南方香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大股东的股份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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