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原告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于2022年5月31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申请撤回起诉,重庆一中院已裁定准予重庆嘉威撤诉。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北部新区分公司、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六厂为被告,公司关联方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嘉士伯(中国)啤酒工贸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湖南重庆啤酒国人有限责任公司、嘉士伯天目湖啤酒(江苏)有限公司、嘉士伯啤酒(安徽)有限公司、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嘉士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同为本案被告。
3. 涉案的金额:裁定撤诉案件中重庆嘉威的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人民币82,215万元及诉讼费用。
4.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一、 前期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嘉威就其与公司的合同纠纷,于2020年9月27日向重庆一中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披露了《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重庆嘉威变更诉讼请求,诉请金额变更至暂计人民币82,215万元。
二、 本次裁定撤诉的基本情况
经审理后,重庆嘉威于2022年5月31日向重庆一中院申请撤回起诉,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重庆一中院准予撤诉的(2020)渝01民初988号《民事裁定书》。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原告重庆嘉威已撤诉,公司认为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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