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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晓雨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实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定<“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筹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营层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核心人才激励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新增和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条款序号及涉及条款引用之处亦相应调整。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进行了修订。

  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6月13日16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惩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营层契约化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29日

  至2022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7日 09:00-16:00。

  (二)登记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6月27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岩

  联系电话:0532-82599992

  传真:0532-82599995

  电子邮箱:ylamt@yunlu.com.cn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村镇鑫源东路7号

  邮政编码:266200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疫情防控:现场参会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谢绝现场参会。

  特此公告。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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