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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11.32元/股调整为11.17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未作调整,仍为不超过30,918,700股。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如下:

  1、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1.3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分红派息:P1= P0-D

  2、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P1= 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送股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091.87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4,066.43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4,999.9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二、2021年度权益分派及实施情况

  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02,214,326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120,332,148.90元。

  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调整

  1、 发行价格的调整

  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发行方案的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由11.32元/股调整为11.17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1.32元/股-0.15元/股=11.17元/股

  2、 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9号),公司获准发行数量为不超过3,091.87万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鉴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未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未进行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发行数量将不予调整,仍为不超过30,918,700股,募集资金总额则随发行价格调整为不超过34,536.19万元。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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