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延安必康 公告编号:2022-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在重大事项上与年报审计机构未能达成一致,导致公司在定期报告编制中遇到困难,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2022-038、2022-042)。
一、相关进展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审计机构正在积极落实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有关的审计事项,公司目前正在全力推进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作,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方的沟通,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争取尽早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能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3、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92022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构成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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