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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997        证券简称:继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转债代码:110801        转债简称:继峰定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6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发函问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6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期限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

  除上述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事项外,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0日、6月13日、6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波动幅度较大。公司股价涨跌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29),拟于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8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

  截至2022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24.5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购买的最高价为8.95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499.73万元(不含手续费、过户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截至2022年6月14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53元/股,超出公司回购价格上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回购事项进展风险。

  (三)大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宁波继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继弘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为17,372.00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2%。

  继弘集团、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Wing Sing International Co., Ltd.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义平、邬碧峰夫妇及其子王继民控制的企业,其合计质押股份总数为30,560.00万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8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1%。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大股东股票质押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大股东质押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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