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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26号) 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码:202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326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1亿元,同比下降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198.56万元,同比下降5.1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94.06万元,同比增长18.58%。你公司分季度财务指标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07亿元、1.15亿元、1.22亿元、2.96亿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03.26万元、-255.89万元、102.44万元、1,755.2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529.26万元、-1,250.42万元、1,319.71万元、1.51亿元。请结合你公司不同业务板块收入构成、成本确认、费用发生、销售回款、历史业绩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并分析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优于前三季度,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是信息技术与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多媒体视讯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包含多媒体信息系统及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

  公司主要客户来自于能源、政府、金融等领域,这些客户大多执行严格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通常在年初确定项目规划及支出安排,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一般安排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更为集中。

  (一) 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原因

  1、公司2020-2021年各季度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如上表,公司2021年收入、利润及财务指标较2020年无显著变化,各季度的波动趋势也基本相同,均是第四季度收入、利润大幅增长且占全年比重较大。

  2、公司业务特点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

  公司业务属于定制化服务,按项目管理、核算,多数项目需要经验收后才能确认收入。近几年,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国企及政府部门,该等客户进行项目建设具有较严格的计划安排,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一般在下半年进行,尤其是第四季度项目验收更为集中。因此,公司第四季度收入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

  3、第四季度收入增长导致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

  公司2021年各季度毛利率及期间费用均无显著波动。前三季度收入相对较少、期间费用率相对较高,导致扣非后净利润较少或出现亏损。第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期间费用率随之大幅降低,导致扣非后净利润较前三季度大幅增长。

  (二)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显著优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注:大宗商品交易现金流按净额列式。

  如上表,公司2021年第四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2,309.16万元,较前三季度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项目验收较为集中,而验收后客户通常会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90%。同时,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前三季度无显著增加,从而导致第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显著优于前三个季度。

  (三)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形

  1、收入、成本核算情况

  公司主要项目均系完成验收后确认收入,成本按项目归集计入合同履约成本,确认收入时分项目结转,期间费用于费用发生时确认。2021年,公司相关内控运行有效,相关会计处理依据充分、核算准确。

  2、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的情况是真实、合理的

  如前所述,公司2021年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主要是第四季度项目验收集中所致,符合行业特点,具有真实性、合理性。

  3、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与同行业公司可比

  

  注:荣联科技、达实智能及飞利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如上表,同行业公司(除飞利信、达实智能外)2021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显著高于前三季度。飞利信及达实智能各季度收入较为平稳,主要是其收入存在按履约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导致。公司及其他可比公司按时点确认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是真实、合理的,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报告期各季度财务数据波动较大是合理的,符合公司业务特点,不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进度或跨期结转成本费用的情况。

  问题2:

  年报显示 ,从客户所处行业角度,金融、能源、政府毛利率分别为14.17%、24.81%、18.91%,同比分别下降9.86%、增长2.24%、增长0.08%;从产品角度,多媒体信息系统、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及服务毛利率分别为23.96%、19.66%、13.52%,同比分别下降0.93%、增长2.73%、下降6.42%。

  请你公司结合公司产品竞争力、行业发展状况、收入成本构成明细及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匹配,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

  公司在多媒体视讯行业耕耘多年,具有良好的业务基础、多年的技术积淀与经验积累,长期服务于行业大中型用户,做为国内信息技术及多媒体视讯系统解决方案和服务主要提供商之一,在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报告期,公司2021年毛利率为21.53%,上年同期为22.72%,同比下降1.19%,整体毛利率波动较小。

  从客户所处行业来看,能源、政府行业毛利率同比分别增长2.24%、增长0.08%,波动较小;金融行业毛利率同比下降9.86%,降幅较大,主要系2021年验收的某金融客户系统建设项目毛利率偏低影响。某金融客户系统建设项目由于客户需求调整,交付成本增加,项目毛利率降低,扣除某金融客户系统建设项目后,金融行业综合毛利率为21.42%,较上年同期下降2.61%,该波动属于合理范围。

  从产品来看,多媒体信息系统、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0.93%、增长2.73%,波动较小;数据中心系统建设及服务毛利率同比下降6.42%,波动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该类产品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从公司成本构成来看,成本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类成本、人工等成本,软硬件设备类成本占比高达90%以上,公司细分行业、产品的成本构成基本相似,在报告期内未发生明显波动。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从产品来看,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数据中心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6.42%,波动较大,其他业务毛利率两期变动较小。针对数据中心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细分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如上表,可比公司相似的细分产品线毛利率本期均表现为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该类产品的毛利率波动情况与行业可比公司趋同,不存在显著差异。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本期毛利率波动原因合理,与同行业细分市场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相同。

  问题3: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余额为2,665.75万元,同比增长29.70%,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15.38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已终止确认金额为531.8万元;应收账款余额为3.94亿元,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为23.27%,报告期未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676.4万元,坏账准备核销521.26万元。

  1、请说明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欠款方名称、交易实质、出票日及到期日、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请说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主要涉及的银行具体情况,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公司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是否为关联方等,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

  4、请结合你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等说明本期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 账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5、请补充披露因应收账款收回、转回或核销而减少的坏账准备金额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客户名称、金额、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发生时间、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时间、收回、转回或核销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 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请说明商业承兑汇票主要欠款方名称、交易实质、出票日及到期日、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期末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余额2,665.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注:截至2022年5月末,期后已到期的票据1,874.02万元(占2021年末余额的70.31%)均正常承兑或背书。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公司接受的票据,其出票人均资信良好,公司票据历史上也未发生过坏账,期末商业承兑汇票坏账风险较低,公司期末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2、请说明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主要涉及的银行具体情况,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公司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明细,包括出票人、交易背景、到期日、是否带追索权、是否为关联方等,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公司终止确认应收票据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第五条规定,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本准则关于终止确认的规定。同时,第七条规定,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针对已背书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公司按照是否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被背书人为标准,判断是否应当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注:承兑银行为6+9银行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汇票,主要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浙商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该类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很小,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2)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主要涉及银行情况

  2021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终止确认应收票据涉及银行为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均为6+9银行,相关票据到期无法兑付风险很小,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3)前十大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明细

  

  注:上表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行均为6+9银行。

  综上,公司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条件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结合销售模式、信用政策、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等说明公司三年以上账龄的应收款项占比较高的原因。

  (1)销售模式、信用政策

  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和行业特点,主要采用项目销售模式。总体而言,公司取得业务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参与目标客户的项目招标活动,在竞标中胜出获得业务;二是基于与原有客户长期的合作关系,通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业务;三是随着公司美誉度的提高,客户通过厂商、代理商推荐或直接上门要求与公司进行业务合作。

  公司主要是以项目销售为主,在承接项目时多数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或约定的合同条款签署合同。销售合同的收款约定主要以项目验收为标准,一般为合同签订后预付10%-30%,项目完成交货和取得客户初验后支付20%-40%,项目终验后付30%-50%,质保期满后支付尾款。

  (2)本期主要3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资信情况

  公司主要服务领域为能源、政府、金融等,客户主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政府机关、知名上市公司等。本期末3年以上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业主尚未完成决算审计,未支付项目尾款,相关项目已完成验收,待决算审计完成后收回款项。

  注2:客户2为国有企业,目前由于财政资金原因,暂时拖欠款项。

  注3:客户3目前已经完成清偿协议签署,按照协议分阶段还款。

  注4:客户5期后已收取商业承兑汇票158.49万元,其他款项陆续回款中。

  (3)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3年以上账龄情况

  

  如上表,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值,高于达实智能、金桥信息、恒实科技及太极股份,但与荣联科技可比且低于飞利信。

  综上,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是个别政府项目业主决算审计未完成及财政资金原因导致付款延迟,但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企和大型企业,资质良好,有履约意愿,无重大回收风险。

  4、请结合你公司销售信用政策、期后销售回款情况、收入确认政策、近三年坏账损失率、账龄等说明本期未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方法

  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2018):在预期信用损失法下,减值准备的计提不以减值的实际发生为前提,而是以未来可能的违约事件造成的损失的期望值来计量当前(资产负债表日)应当确认的减值准备。出于简化会计处理、兼顾现行实务的考虑,企业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应当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企业对这种简化处理没有选择权)。因此,对于应收账款,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即简化模式)。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销售信用政策、收入确认政策

  销售信用政策详见问询函问题3、3、(1)回复。

  公司是信息技术与多媒体视讯综合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多媒体视讯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包含多媒体信息系统及生产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数据中心系统建设与服务业务。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a、系统集成收入

  相关收入在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交付,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买方签署的验收确认,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按照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b、软件收入

  在将软件产品移交给买方时,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

  c、服务收入

  根据与客户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与服务期间,按提供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合同明确约定服务成果需经客户验收确认的,根据取得的客户验收单据确认收入。

  (3)期后销售回款情况

  

  如上表,公司期后回款总体比例为26.31%,其中其他客户全部回款,信息服务类客户回款比例17.78%。由于公司信息服务类客户主要为国企、央企、政府、事业单位,根据每年预算回款,且主要集中于4季度回款,上半年客户回款相对较少。

  (4)近三年应收账款账龄分布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1)信息服务类客户近三年账龄分布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上表,公司近三年信息服务类客户总额坏账率较为平稳,各年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化不大。四至五年预期信用损失率2019年较2020年及2021年较高,主要是2018年度四至五年应收余额在2019年度实际回收率较低,迁徙率提高导致。

  2)其他客户组合近三年账龄分布及预期信用损失率

  

  注:其他客户为大宗商品类客户,期后已全额回款。

  3)近三年实际坏账率

  

  如上表,公司近三年实际发生坏账率较低,公司目前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完全可以弥补实际坏账损失。

  4)同行业可比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

  

  注:上表真视通坏账率为信息服务类客户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

  如上表,公司综合坏账率低于飞利信,与其他可比公司基本可比。公司四年以内各账龄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可比(恒实科技除外),四至五年坏账率低于可比公司,但从公司历史回收情况来看,四年以上应收账款发生大额无法收回几率较低,五年以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期末应收账款总额比例仅为1.27%,更能说明公司长账龄回收情况良好,坏账风险低。

  综上,公司近三年预期信用损失率变化平稳,综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呈上升趋势,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提高,主要是个别政府项目业主决算审计未完成及财政资金原因导致付款延迟,但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企和大型企业,资质良好,有履约意愿,无重大回收风险。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合理且处于合理水平。

  5、请补充披露因应收账款收回、转回或核销而减少的坏账准备金额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客户名称、金额、对应的应收账款明细及发生时间、对应的坏账准备计提时间、收回、转回或核销的相关证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本期应收账款收回、转回或核销坏账准备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① 转回主要是因按组合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余额减少,主要应收账款坏账转回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② 其他转出为本期处置北京真物通,其财务报表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导致减少。

  (2)本期核销应收账款情况

  

  上述款项均在每季度和年度末根据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进行了充分的坏账计提,在多次沟通确定无法收回的情况下,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批后进行核销。公司认为相关核销审批手续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方、交易内容、账龄结构、逾期支付情况、是否存在回款障碍、预计回款时间及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注1:客户1为中国石化控股企业,其作为中石化信息化建设平台,相关项目均为中石化各地下属企业的项目,工程项目较多,期后回款1,289.14 万元。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合理;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条件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认方法合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应收账款核销原因及依据合理,公司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4: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显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你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项。请详细说明相关缺陷涉及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流程及实际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原因、责任人和内部问责情况,并说明整改方案的可行性。

  【回复】

  1、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印章、证照资料失控的公告》(以下简称“《失控公告》”),称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证照已处于失控状态。

  2021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 207 号)》。

  2021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北京证监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何小波、王小刚、李春友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204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小波、总经理王小刚、董秘李春友已于2021年12月15日到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并就公司公章、证照是否失控等相关公司治理及内控问题进行说明。

  2022年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国红、胡小周、马亚、陈瑞良、吴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39号)。

  2、整改措施

  上述监管措施作出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公司具体整改措施如下:①开展全面自查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合规体系,实现对信息披露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为信息披露合规提供有效保证。②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公司将持续通过培训、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了解法律责任及内控责任,增强自主规范意识,主动规范自身行为。③公司已积极促成争议股东双方进行和解谈判,并已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1月20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印章、证照资料恢复正常使用的公告》,公司印章、证照已按《印章管理制度》等规定由有权管理部门保管,恢复正常使用。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相关股东签署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创始股东与苏州隆越控股有限公司已达成和解,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王国红、苏州隆越,实际控制人为变更为王国红和王小刚。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存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整改完毕。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5:

  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4亿元,其中库存商品、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分别为1,415.93万元、2.16亿元,同比分别未发生变化、增长4.41%。你公司报告期未针对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针对合同履约成本计提减值准备1,716.17万元。

  1、结合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说明其期末余额较期初未发生变动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2、补充列示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方名称、交易原因、交易金额、主要条款及各方履行情况,报告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增加的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存货账面价值真实性及准确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回复】

  1、结合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说明其期末余额较期初未发生变动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库存商品1,415.93万元为外购的100台V6呼吸机,库龄为1-2年。2022年3月,公司已经签署销售合同,售价16万元/台,已交付20台并收到货款。由于呼吸机销售价格与库存单价基本一致,未产生重大损益,故公司认为本期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2、补充列示合同履约成本的具体明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方名称、交易原因、交易金额、主要条款及各方履行情况,报告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增加的原因,以及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1年末,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系统集成业务收入以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并取得买方验收确认为收入确认时点。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内容为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软、硬件设备及其他支出,在取得买方验收确认后转为营业成本,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系统集成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一般需要经过咨询、方案设计、采购、软件开发、到货点验、系统搭建、安装调试、试运行、系统验收等过程,集成安装、调配调试以及解决方案的本地化开发所需周期较长,客户验收需要时间,同时部分项目由于疫情管控原因执行周期延长,验收推迟,从而导致期末合同履约成本有所增加,但总体阶段性回款良好。

  3、请你公司结合存货构成明细、性质特点、库龄、在手订单、期后产品销售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变动等情况,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回复】

  2021年末,公司账面存货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下同)

  

  (1)原材料

  原材料主要为项目通用材料,如高清多点控制单元、视频会议终端、分布式视频处理器等。公司根据业务需要进行备货,根据项目需要直接供货,周转率较快,且库龄较短,其中库龄为1年以内余额882.04万元,占期末原材料余额的97.67%,不存在减值风险。

  (2)合同履约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系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软、硬件设备及其他支出,按项目进行核算。在取得买方验收确认后转为营业成本,并按合同金额确认收入。2021年末,合同履约成本库龄情况如下:

  

  其中1年以上库龄前五项目情况如下:

  

  由于合同履约成本是基于已签署合同,故合同履约成本可变现净值为项目合同约定售价减去至项目验收时估计将要发生的项目成本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合同履约成本按账面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2021年末,合同履约成本减值金额1,716.17万元,均为某城市中心项目,该项目业主为某城市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项目整体规模巨大,验收和结算进度受诸多客观因素影响,持续时间较长。2021年9月,某城市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召开了项目结算协调会,根据会议精神各个项目概算均有较大调减,相关项目存货按新概算预计可结算金额小于账面金额,故本期对该项目予以计提存货跌价。

  除上述已减值项目外,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期末余额主要为1年以内发生额,项目施工正常,无重大预计核减金额,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1,415.93万元为外购的100台V6呼吸机,库龄为1-2年。2022年3月,公司已经签署销售合同,售价16万元/台,已交付20台并收到货款。由于呼吸机销售价格与库存单价基本一致,未产生重大损益,故公司认为本期无需计提跌价准备。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如上表,公司存货减值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减值率,且高于恒实科技、荣联科技、太极股份,与金桥信息和达实智能可比。

  综上,公司认为2021年末,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合理的,存货跌价准备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充分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期末合同履约成本余额增加原因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我们针对期末存货盘点情况、存货账面价值真实性及准确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所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如下:

  1、了解和评价项目合同管理及成本预算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采用抽样方式检查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相关的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

  3、采用抽样方式对本期大额合同履约成本项目进行客户访谈;

  4、采用抽样方式选取样本进行实际察看,样本选取方法为:针对存放在仓库的设备,项目组参与公司年终大盘,针对存放在客户项目实施地点的在施项目,选取余额大,异常项目察看(包含现场及视频察看);

  5、对合同履约成本划分库龄,对大额长库龄项目进行重点关注;向项目经理访谈了解长时间未能取得验收原因及是否存在减值风险;

  6、对合同履约成本向客户函证,以确认项目真实性及项目是否正常执行等;

  7、采用抽样方式对供应商进行函证,以确认本期采购金额,佐证期末合同履约成本发生真实性。

  通过执行相关程序,我们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问题6:

  报告期末,你公司合同资产余额273.32万元,主要为项目质保金,本期计提减值准备18.97万元,你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合同资产账面余额611.35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的金额及占比,质保金的账龄结构,质保金到期的收回情况,是否存在后续收回的风险。并补充说明针对未到期质保金减值准备计提的原因及充分性,部分合同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原因及具体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报告期内质保金性质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下同)

  

  2、质保金账龄、列报及减值准备计提及后续收回风险情况

  

  合同资产-质保金在初始确认时尚不具备无条件收款权利,首先需要等待与所包含的“其他因素”(如履约风险)相关的风险消失后,才会转为仅取决于时间流逝的无条件收款权利。在转为应收账款之前,合同资产通常并未逾期。公司根据质保金未来到期日进行账龄划分,对于将在1年内到期的质保金列报在合同资产(流动资产),1年以上到期的质保金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报。

  一般情况下,实务中将合同资产与该合同相对应的应收账款一并考虑,纳入统一的信用减值模型(如迁徙模型或其他适用的模型)测算应确认计提减值比例。由于公司质保金并未逾期,账龄均为1年以内,且公司客户多为央企、国企、政府机关等,客户资质良好,同时公司预计能够完成质保要求,公司到期无法收回质保金的可能性较低,故参考应收账款-信息服务类客户组合1年以内坏账率6.49%确定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率。

  综上,公司认为质保金列报准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合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备规定。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质保金列报准确,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质保金后续无法收回风险较小;合同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7:

  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1,152.22万元,其中个人往来款、其他项目余额分别为283.04万元、474.93万元,请说明个人往来款、其他项目的具体构成、形成原因、资金用途、款项涉及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其他应付款-个人往来款情况

  公司其他应付款-个人往来款主要内容为保证金及应付员工报销款,2021年末余额283.04万元,个人往来款明细如下:

  

  注1:子公司数字科技(原名:弈天诚达)系公司2019年并购取得,上述其他应付款系并购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安排暂扣的交易保证金。

  2、其他应付款-其他项目情况

  公司其他应付款-其他主要内容为预收的股权转让款及应付外部单位款项,2021年末余额474.93万元,主要往来款明细如下:

  

  注1: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所持有的杭州索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该公司股东。由于部分股东尚未支付完成股权转让款,且工商手续尚未变更,故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公司将收取的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款列报为其他应付款-其他。

  注2:单位1余额为研发服务费,所处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注册资本2222.2222万元。由于研发项目部分需求变更,故剩余款项未予支付。

  注3:单位2和单位4均为本期委外研发费,注册资本均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问题8:

  年报显示,你公司2021年发生销售费用2,860.86万元,同比增长19.57%。请你公司结合销售费用主要项目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回复】

  1、公司两期销售费用情况

  2021年公司发生销售费用2,860.86万元,较上期增长19.57%,主要增长项目为职工薪酬,较上期增长了31.02%。职工薪酬同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加强市场开拓,本期公司业务人员架构有所调整,部分人员划归销售专职岗位,同时加大考核激励,导致销售费用中的薪酬同比增长。此外,招待费、差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车辆费等销售日常费用支出也同比有所增长,分别增长了15.60%、24.98%、21.69%、14.96%,主要是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销售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各项费用支出相对较少。随着疫情减缓,业务逐步恢复,2021年销售日常费用支出呈现一定程度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2、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如上表,公司本期营业收入64,101.21万元,上期营业收入66,189.96万元,较上期小幅下降。销售费用较上期增长主要是业务结构重新划分导致本期职工薪酬增加,但由于公司所承接项目自接洽、投标、承接、实施及验收有一定周期,人员结构调整并不能快速增加营业收入,另外,本期随着疫情的缓解,办公费、招待费等逐渐回归以往水平,从而导致本期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公司认为本期销售费用变动具有合理性。

  3、是否存在跨期确认费用情况

  公司销售费用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公司销售人员职工薪酬中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当月计提,对于日常费用报销,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财务报销制度,严格限制超期报销,财务人员会定期督促报销人员及时报销费用;对于跨期的业务,按合同约定实际属于本期的大额费用,财务部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预提。

  综上,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各项费用,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情况。

  4、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如上表,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亦出现不匹配情况。其中达实智能与公司相似,营业收入小幅下降但销售费用出现一定程度上涨;荣联科技、飞利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销售费用却出现一定程度下降。由此可见,本行业内销售费用与营业收入变动并无一定匹配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本期销售费用大幅增加原因合理,不存在跨期确认费用的情况。

  【会计师意见】

  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真视通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形。我们认为真视通公司销售费用增长原因合理,未发现跨期确认费用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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