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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05月1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4家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伊戈尔”)、伊戈爾企業發展(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同意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预计相互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公司预计为吉安伊戈尔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4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吉安支行”)正式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50990000333391(保证)字第001号),公司为吉安伊戈尔与工行吉安支行办理各类业务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10,000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吉安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6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吉安伊戈尔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5,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名称: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

  (二)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14日

  (三) 法定代表人:肖俊承

  (四)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整

  (五)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

  (六) 经营范围:变压器及组件(含铁芯、箱体)、电源类产品及灯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03月31日/2022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八) 经查询,吉安伊戈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二) 保证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 被担保人: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

  (四)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六) 保证期间:

  1、 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赁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赁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赁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52,000万元,该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32.1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工行吉安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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