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2022-016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股份287,1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股东珠海普东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普东物流”)持有公司股份142,8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2年6月9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业务安排及需要,股东联想控股拟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5,253,322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1,751,1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63,502,222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珠海普东物流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7,626,611股,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5,875,500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31,751,111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若有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收到股东联想控股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于2022年6月14日收到股东珠海普东物流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说明: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联想控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2年7月6日—2023年1月5日;珠海普东物流的大宗交易减持期间为:2022年7月6日—2022年10月5日。
3.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联想控股及珠海普东物流相关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的承诺
自东航物流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有的东航物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航物流回购本公司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如确因自身经济需求,将在不违反本公司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视本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股份减持。锁定期届满后,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规范诚信地履行股东义务。如本公司违反承诺减持的,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东航物流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东航物流,则东航物流有权从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公司应上缴东航物流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东航物流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及相关股东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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