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殷高峰
韩华公司起诉隆基绿能侵犯其在美国的专利权事件有了新进展。
6月15日下午,《证券日报》记者从隆基绿能方面获悉,近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布韩华公司美国专利US9893215B2无效案件的上诉判决(案卷号:2021-1629),法院维持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该专利的“无效裁决”(案卷号:IPR2019-01072),再次判定韩华公司涉案专利权无效。至此,隆基绿能在美国与韩华公司的ITC案件和专利无效案件获得全面胜利。
2019年以来,韩华公司以侵犯其技术专利为由,对包括隆基绿能在内的多家光伏企业,在全球多个国家发起专利侵权诉讼。
“经过细致的分析和判断,我们确信,公司的相关产品并未侵犯该专利。该技术属于行业普通技术人员的通用技术,不具有专利法要求的创造性要求,不应该被授予专利权。因此,全球各地启动了该专利无效的法律程序。”隆基绿能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美国联邦巡回法院的判决也再次印证了这一点。
不仅仅是在美国,在欧洲一些国家和澳大利亚等地,隆基绿能和韩华公司都有关于专利侵权的诉讼。不久前,韩华公司与隆基绿能在法国进行的侵权诉讼中,巴黎专门法院认定,韩华公司对法院有不诚信行为,判定韩华公司2021年在法国进行的产品扣押行动是非法且无效的。法院还判令韩华公司归还其所有非法扣押和保全的文件和材料。
据了解,韩华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具体体现为向法国法院隐瞒了关键信息,包括欧洲专利局2020年10月21日发布的初步认定“专利无效”的意见,以及美国专利在USPTO被判无效的裁决。此外,在荷兰的法律程序中,为了获得法官的支持,韩华公司也不同程度地隐瞒了部分事实,或做出违反行业常理的不实陈述。
上述隆基绿能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公司与韩华公司在澳大利亚的“不侵犯专利权”和“专利无效”诉讼程序仍处于证据交换和论点抗辩阶段,法官初步计划在2022年第四季度开庭审理。公司始终坚信,自身产品对韩华公司的专利权不构成侵权,并将最终取得诉讼的胜利。
“这些海外权威法律机构做出的判决结果,对隆基绿能和整个光伏行业来说,都是好消息。”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对我国光伏企业的海外发展具有积极意义。通过这件事也可看出,今后国际竞争会越来越激烈,那些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一定要通过专业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窦方旭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各国陆续出台相应的保护政策,中国企业对外贸易的法律合规性需要尽快提上日程。外贸企业要有敏锐的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如果企业畏难退缩,情况只能变得更糟,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也将更盛。”
“作为全球领先的太阳能科技公司,隆基绿能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拥有世界一流的高效光伏产品。上市以来,隆基绿能的研发投入累计超过120亿元,去年的研发投入超过43亿元。隆基绿能一直尊重合法知识产权,深知有效专利在技术进步中的重要价值和重大作用。”隆基绿能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商业竞争氛围,公司将继续抵制毫无根据的专利侵权指控,持续投入到打击无效专利的斗争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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