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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信股份”、“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持有本公司股份30,800,094股,占公司总股本13.3913%;其一致行动人罗静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5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43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静女士及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占其持股数量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浙01执144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610-1号),获悉因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承兴”)与苏州晟隽等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司法冻结苏州晟隽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注:原苏州市人民法院(2019)苏05财保83号裁定书首先保全冻结(原冻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浙01执144号案件替换保全案号予以冻结,替换后保持本案首冻顺位不变。

  二、苏州晟隽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晟隽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关于苏州晟隽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61)、《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87)、《*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0-071)、《*ST博信关于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2021-043)。

  三、其他重大事项及风险提示

  1、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30,800,094股,持股比例为13.3913%,其一致行动人罗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50,500股,持股比例为0.5437%。苏州晟隽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2,0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350%,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上述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已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文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金投承兴,其直接持有公司3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利腾”)持有公司11,3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5%;金投承兴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利腾合计持有公司45,8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若苏州晟隽及其一致行动人罗静女士被冻结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苏州晟隽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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