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2-049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3.6亿元
● 公司对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3.6亿元(含本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福建”),因生产经营所需,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3亿元,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大名城(福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名城福建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持有的“名城港湾十区”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新增在建工程提供最高额的抵押担保。
二、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俞凯,注册资本:17亿元,经营范围:综合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名城福建总资产1,566,500.89万元,负债总额1,115,214.31万元,净资产451,286.58万元,营业收入125,003.38万元,净利润-30,670.55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名城福建总资产1,553,089.20万元,负债总额1,103,005.15万元,净资产450,084.05万元,营业收入15,726.42万元,净利润-890.62万元。
2、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名城福建与建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建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人民币3亿元,期限为36个月,用于“名城港湾十区”项目建设。为保障相关协议项下义务和责任的履行,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大名城(福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与建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最高额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名城福建作为抵押人,与建行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持有的“名城港湾十区”项目土地使用权和新增在建工程提供最高额的抵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所融资金用于子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各级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4日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27、2022-032和2022-041)。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新增担保额度起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为各级子公司累计新增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6%。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2年6月16日
报备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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