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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60股;本次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82,88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08,000,000元变更为282,880,000元;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与注册资本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和2022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和《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800715548301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延安路37号40-6

  法定代表人:刘洪兵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贰佰捌拾捌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0年01月13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CNG、LNG天然气批发,天然气零售,天然气管道输送(仅限城市门站以内),批发零售:其他化工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有色金属材料、其他日用品、炊事用具、其他农畜产品,天然气加气站项目的投资,电力生产、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投资及服务,对天然气管网建设开发,天然气压缩站,天然气器具及配件销售,天然气器具维修。(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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