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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6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虞纪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部分董事以通讯形式参与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申素贞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及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2、 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正绵、尹德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甬金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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