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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优先股代码:360033

  ● 优先股简称:中行优3

  ●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50元(税前)

  ● 最后交易日:2022年6月23日

  ● 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

  ● 除息日:2022年6月24日

  ● 股息发放日:2022年6月27日

  一、通过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董事会会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授权董事会依照发行合同的约定,宣派和支付全部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本次第三期境内优先股(优先股代码:360033;优先股简称:中行优3)股息派发方案已经本行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

  二、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

  1.计息期间:2021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6日

  2.最后交易日:2022年6月23日

  3.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

  4.除息日:2022年6月24日

  5.股息发放日:2022年6月27日

  6.发放对象:截至2022年6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东。

  7.发放金额:按照第三期境内优先股票面股息率4.50%计算,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50元(税前)。以第三期境内优先股发行量7.3亿股为基数,本行本次派发现金股息共计人民币32.85亿元(税前)。

  8.扣税情况:对于境内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本行向其每股优先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4.50元。其他股东现金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第三期境内优先股派息方案实施办法

  本行第三期境内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息由本行直接向优先股股东发放。

  四、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秘书部

  电话:(8610)66592638

  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邮编:100818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或“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6月30日

  (三)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提案程序说明

  本行于2022年5月13日发布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依据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约64.02%的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提出《关于选举张建刚先生连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本行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将上述议案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予以公告。

  (三)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选举张建刚先生连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请见附件1。本议案为本次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2年5月13日公告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6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大厦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

  至2022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本行于2022年5月13日公告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载明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1年度执行情况报告。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16项议案及报告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5月13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第13、14、15、16项议案。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6、7、8、9、10、12、17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根据本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无需由优先股股东审议,因此,优先股股东不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六)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请见本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oc.cn)刊登的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选举廖长江先生、陈春花女士、崔世平先生连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就第17项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提名人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关于选举张建刚先生连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关于选举张建刚先生连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贵行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可以连选连任。

  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张建刚先生连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请予审议。

  附件:张建刚先生简历

  提案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张建刚先生简历

  张建刚,男,1973年出生。自2019年7月起担任中行非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2019年7月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秘书长,金融评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2014年8月至2016年5月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副秘书长,2000年9月至2014年8月在财政部人事教育司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9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编辑部干部。1995年7月至1998年11月任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干部。1995年7月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获法学学士。2002年12月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获管理学硕士。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附件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授权委托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于2022年6月30日召开的贵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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