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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25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合称“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3,50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350.0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1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18.2380万股,占发行总规模的4.58%。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731.7620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451.762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1.14%;网上发行数量为2,43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18.8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2,881.7620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32.35元/股。发行人于2022年6月15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中无人机”股票2,430.00万股。

  根据《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3,317.2614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288.2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9,163.562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71.14%;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3,718.2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总量的28.86%。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61261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2年6月1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2年6月1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2.35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于2022年6月17日(T+2日)16:00前到账。

  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0%(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6月1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由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于2022年6月20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以下简称“网下配售摇号抽签”)。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根据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所有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的《网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网下询价与配售的承诺函》,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承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若在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阶段被抽中,该配售对象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者,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由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跟投组成,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投资”)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证科创”)。

  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6月14日(T-1日)公告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投资者核查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2.35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为436,725.00万元。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在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参与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中信建投投资、航证科创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618.2380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6月21日(T+4日)之前,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

  综上,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2年6月16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会议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中无人机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74,36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中无人机股票。

  三、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以及《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号)等相关规定,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6月15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26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6,00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经过进一步核查,联席主承销商对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25个配售对象不予配售。以上不予配售询价对象剔除后不影响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综上,实际参与本次网下初步配售的投资者数量为260家,配售对象数量为5,978个,网下有效申购数量为12,440,510万股。

  不予配售的投资者具体名单如下表: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及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1: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余股2,630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配售给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泰柏瑞远见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四、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2年6月20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静安区凤阳路660号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会议室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2年6月21日(T+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五、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86451547、010-86451548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总部

  联系电话:010-59562482

  发行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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