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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215,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变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23,853.31万元,应收票据70,290.33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 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眉山)有限公司(以经工商部门核准通过的名称为准)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215,000万元,建设投资135,000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四川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占地面积为100,011㎡,建设周期为18个月,预计2023年12月投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

  2.拟用公司名称:胜华新能源科技(眉山)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四川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项目建设内容: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工程(含20万吨/年电解液装置、10万吨/年DMC装置、5万吨/年EMC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

  5.项目投资预算:215,000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100,011㎡

  7.项目建设期: 18个月

  8.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净利润:61,384万元。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解液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的业务延伸,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23,853.31万元,应收票据70,290.33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4.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5.市场扩展风险

  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且公司能否进入其供应商序列存在不确定,新建项目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2-06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4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4日

  至2022年7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第3.00号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2 年6月24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人:邵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59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12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 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项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7月4日14:00,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

  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 投资金额:122,357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变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23,853.31万元,应收票据70,290.33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 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22,357万元,建设投资52,357万元,项目建设地为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园,占地面积为26,666 m2,建设周期为16个月,预计2023年10月投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420107MA7EC57P04

  3.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31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法人代表:栗志

  6. 住所: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办事处办公楼2楼205室卡位008号(集群登记)

  7. 注册资本:柒亿元整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0.00万元,负债0.00万元;2021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0.0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875.72万元,负债总额60.52万元;2022年一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实现净利润-4.90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化学工业园

  4.项目建设内容:20万吨/年电解液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

  5.项目投资预算:122,357万元

  6.项目用地面积:26,666㎡

  7.项目建设期: 16个月

  8.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9.项目投产后的营业数据预测: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实现净利润:27,221.57万元。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电解液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的业务延伸,充分发挥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资源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影响力,促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2.资金风险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23,853.31万元,应收票据70,290.33万元,当前公司的在建项目较多,资金投入较大,本项目为自有或者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项目投资可能会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4.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5.市场扩展风险

  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且公司能否进入其供应商序列存在不确定,新建项目存在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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