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6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6日。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兼代行董事会秘书李植煌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49,865,2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69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43,734,52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16%;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6,130,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77%。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6,051,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2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5,990,7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1、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49,786,5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7%;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5,97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79%;反对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8%;弃权1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249,829,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068%;反对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9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2022年6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严君、陈志勇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4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信达”)分别于2022年5月31日和2022年6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二二二年度第四次会议和二二二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的《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4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26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60,000元,在公司股份总数不发生其他变动的前提下,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38,858,376股减少至538,598,376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4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11项担保的合同:
1、公司已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安”)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集美区支行申请5,7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0个月。
2、公司已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签订《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西安信达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信达”)向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国际港务区支行申请10,05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福申”)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岸中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5、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6、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通宝”)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7、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美车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8、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国贸美车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9、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0、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申”)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2,5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11、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已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福京”)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二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二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十家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厦门市信达安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3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901-6单元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2、批发:煤炭制品、焦炭制品;3、其他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5%股权,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45%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70,411.52万元,负债总额77,540.27万元,净资产92,871.2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56,551.70万元,利润总额13,588.55万元,净利润10,295.45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1,282.87万元,负债总额207,147.92万元,净资产94,134.96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194,974.55万元,利润总额1,684.94万元,净利润1,263.71万元。信达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西安信达金属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24日
注册地:西安国际港务区港务大道99号中西部陆港金融小镇B座1801室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销售代理;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4,529.12万元,负债总额4,509.30万元,净资产10,019.8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93,693.23万元,利润总额264.68万元,净利润198.27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7,081.38万元,负债总额16,852.22万元,净资产10,229.16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47,578.14万元,利润总额279.11万元,净利润209.33万元。西安信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厦门国贸福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9月26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91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零售;二手车零售;品牌汽车(九座及以下乘用车)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会议及展览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5,241.46万元,负债总额4,970.17万元,净资产271.2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5,484.65万元,利润总额-366.86万元,净利润-366.86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2,961.09万元,负债总额2,627.54万元,净资产333.55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2,459.83万元,利润总额62.26万元,净利润62.26万元。国贸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厦门西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04月19日
注册地: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南海三路1189号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售;机动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日用品零售;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不含营运);二手车鉴定评估服务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394.43万元,负债总额8,246.07万元,净资产1,148.36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9.372.36万元,利润总额41.93万元,净利润21.99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8,491.30万元,负债总额7,296.58万元,净资产1,194.72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5,836.43万元,利润总额46.37万元,净利润46.37万元。西岸中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厦门信达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16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机场南区枋钟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刘晓淘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维修;汽车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燃料零售(不含成品油、车用燃气和其他危险化学品);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5%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339.89万元,负债总额6,333.66万元,净资产5,006.2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4,389.69万元,利润总额328.09万元,净利润249.45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1,867.73万元,负债总额6,865.12万元,净资产5,002.61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8,019.60万元,利润总额-4.82万元,净利润-3.62万元。厦门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厦门信达通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0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候机楼广场西南侧
法定代表人:陈秉跃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二手车鉴定评估;二手车经销;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汽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60%股权,林彩凤持有该公司3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36,073.55万元,负债总额26,359.36万元,净资产9,714.2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01,824.01万元,利润总额4,616.46万元,净利润3,489.60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0,937.19万元,负债总额19,676.68万元,净资产11,260.51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29,166.09万元,利润总额2,061.75万元,净利润1,546.31万元。信达通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厦门国贸美车城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08月12日
注册地:厦门市湖里区枋湖路697号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1、批发、零售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2、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3、汽车信息咨询服务;4、汽车租赁(不含营运)。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信达国贸汽车集团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175.88万元,负债总额2,228.09万元,净资产1,947.79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7,703.53万元,利润总额612.31万元,净利润459.24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858.52万元,负债总额3,741.26万元,净资产2,117.27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2,396.33万元,利润总额225.96万元,净利润169.47万元。国贸美车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福建国贸东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7月18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苏杨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摩托车及零配件、五金、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汽车租赁;汽车修理与维护;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汽车城”)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495.04万元,负债总额8,130.23万元,净资产1,364.82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1,922.95万元,利润总额191.52万元,净利润148.07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16.94万元,负债总额4,124.45万元,净资产1,492.49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7,883.38万元,利润总额170.24万元,净利润127.68万元。福建东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福建福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20日
注册地:福州市仓山区黄山高速公路连接口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售;摩托车及配件、汽车装饰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日用百货、汽车用品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汽车城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闽晨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6,666.17万元,负债总额6,463.53万元,净资产202.6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0,813.79万元,利润总额272.18万元,净利润272.18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630.61万元,负债总额5,265.29万元,净资产365.32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7,526.80万元,利润总额162.67万元,净利润162.67万元。福建福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福建省福京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5日
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村园田顶80号8号楼
法定代表人:罗耀煌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汽车新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夏汽车城持有该公司9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申持有该公司1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9,061.49万元,负债总额6,692.51万元,净资产2,368.98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9,174.48万元,利润总额782.23万元,净利润592.85万元。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427.55万元,负债总额4,023.00万元,净资产2,404.55万元;2022年1-4月,营业收入8,300.17万元,利润总额47.43万元,净利润35.57万元。福建福京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西安信达、福建福申、福建东本、国贸福申、福建福京、国贸美车城、西岸中邦、厦门信达诺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控股子公司信达安、信达通宝通过其他股东超额担保或签署反担保保证书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10,000万元。其中,2022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74,25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8%,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435,750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380,080.30万元+美元1,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2.78%。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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