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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副总经理增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测绘股份        证券简称:300826    公告编号:2022-077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文伍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文伍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于2022年6月15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4,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089%,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文伍先生

  2、增持计划实施前,刘文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44%;

  3、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刘文伍先生没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本次公告前6个月,刘文伍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增持情况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实施本次增持。

  2、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4、本次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注: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3,360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对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360万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增加至14,560万元。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完成2021年度权益分派,上述持股比例采用截至2022年6月15日股本总额14,560万股计算。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股份后至少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文伍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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