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日,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558,236,062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3,485,32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为544,750,742股。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按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的原则进行,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不变。本次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27,237,537.10元。
3、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按除权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048792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8792元/股。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临2022-038)和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3,485,32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实际参与分红派息的股份数为544,750,742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27,237,537.10元。
3、根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5、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485,320股后的544,750,7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3,485,320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参与本次分红派息。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3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2年6月22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
截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558,236,062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558,236,062股,股本未发生变动。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8.07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8.07-0.048792=8.021208元。本次股票期权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0为6.22元/股,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得出: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P=6.22-0.048792=6.171208元。本次股票期价格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八、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888号众合科技青山湖科技园
资讯联系人:何俊丽 葛姜新
咨询电话:0571-87959003,87959026
传真电话:0571-87959026
九、备查文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董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利润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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