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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27         证券简称:众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哈船”),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提供1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公司为安徽哈船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银行”)提供1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2年6月15日,已实际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4,097.8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0.2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哈船的资金需要,近日,公司与扬子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15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2021年12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为安徽哈船向扬子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5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65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安徽哈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众源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众源新材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及2021年12月27日披露的《众源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九路以北、罗岗河以西

  法定代表人:柳友贵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保温材料、减震降噪材料、特种功能材料、防腐材料、船舶材料、船舶配套设备、复合材料生产、设计、研发、加工、组装、销售;船舶内装工程、保温工程及防腐工程;金属表面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842.89万元,负债总额899.3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2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99.28万元,资产净额1,943.55万元,2021年度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5.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3,010.27万元,负债总额1,115.1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4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14.62万元,资产净额1,895.13万元,2022年1-3月份无营业收入,净利润-48.4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安徽哈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的控股子公司哈尔滨哈船的全资子公司,众源投资持有哈尔滨哈船8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保证人: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哈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额度: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

  5、无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安徽哈船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哈尔滨哈船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6月15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74,09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70.24%,公司实际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56,097.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包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3.18%,无逾期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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