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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亚强

  股票代码:603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初亚军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初琳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南里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2022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初亚贤先生因病不幸逝世,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由其配偶孙秀杰女士依法继承,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如后续发生相应权益变化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公司于2022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由初亚军先生、初琳女士、初亚贤先生变更为初亚军先生、初琳女士,对应的合计持股数量减少,持有比例下降。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21,411,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07,169,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2%;合计持股数量减少14,241,403股,持股比例下降6.3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持有的股份尚处于锁定状态。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初亚军

  2022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初  琳

  2022年6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初亚军

  2022年6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初  琳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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