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莅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3日以前以电话、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董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提请豁免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了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为上述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永和智控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3)。
三、备查文件
1、《永和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永和智控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62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全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了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山水上”)为上述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事项未超过该审批授信额度范畴。本次资产抵押担保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08-28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清港镇工业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曹德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水暖管件、阀门、卫生洁具、塑胶制品、建筑及家具用金属配件、远程控制系统、智能建筑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流体控制设备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成都山水上系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三、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成都山水上提供抵押担保的房产信息:位于成都市天府三街88号房产5栋2-24层(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025462号),建筑面积15,212.68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为629.18平方米。
上述房产目前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取得1.1亿元贷款提供了资产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自2020年4月7日到2023年4月6到期,目前贷款余额3300万元。本次拟作为第二顺位抵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上述房产除已进行的资产抵押外,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
债务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人: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房产抵押
抵押人所担保的主债权:自2022年6月14日起至2027年6月14日止,在人民币1.8亿元最高余额内。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抵押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全资孙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成都山水上为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申请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解决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资产抵押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成都山水上为公司向银行申请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并同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发生的担保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的法人组织(含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50万元,占上市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1.23%;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余额为700万元,占上市公司经审计归母净资产0.91%;子公司为上市公司申请的1.8亿元综合授信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综合授信协议》;
2、 《最高额抵押合同》;
3、 成都山水上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63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4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3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22年6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的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88号5栋24层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杰、罗雪
联系电话:0576-87121675,传真:0576-87121768
电子邮箱:dongmi@yhvalv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5”,投票简称为“永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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