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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2-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于2022年3月19

  日披露了《关于指定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穆猛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公司已经在4月选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其在公司上海子公司任职,因上海疫情原因,导致其隔离在家,未能及时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与考试,因此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故公司董事会秘书一职暂时空缺。当前,公司选定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已经在6月16日正式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预计在7月份完成培训与考试,待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将及时进行聘任并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督导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如期完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33386666

  传真号码:0755-33895777

  电子邮箱:info@gem.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荣超滨海大厦A栋20层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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