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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明利”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20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本次发行价格为26.54元/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中止发行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26.54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2022年6月22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2年6月24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6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2年6月21日(周二)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网址:http://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22年6月20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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