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上接D30版)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D30版)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0.38、34.50、50.57和54.08;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11、6.87、9.59和9.46。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呈逐年提高趋势。综合来看,公司具有较高的营运能力。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注1: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注2:2022年1-3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为年化处理后的数据

  注3:计算同行业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时剔除了异常值(新金路、英力特、鸿达兴业)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算术平均值,主要系天原股份、君正集团、北元集团等公司个别期末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从而拉高了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算术平均值;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中位值相比差异不大。

  报告期内,公司的存货周转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由于:1、公司农业节水业务的存货周转率较低,拉低了公司整体的存货周转率;2、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存在部分上市公司贸易业务占比较大的情形,如中泰化学、天原股份、亿利洁能等,通常贸易业务的存货周转率较高,因此其整体存货周转率较高;而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占比较低,占比仅1-2%,因此公司整体存货周转率相对较低。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交易性金融资产。

  (2)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与主营业务关系密切且公司计划长期持有,其实质不属于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2年3月末,除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3)借予他人款项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借予他人款项。

  (4)委托理财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委托理财。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与主营业务关系密切且公司计划长期持有,其实质不属于产业基金或并购基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综上,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财务性投资总金额为零。

  3、公司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截至2022年3月末,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4、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净资产的比重为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规划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减轻财务压力,减少利息支出对利润的挤压,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盈利状况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833,893.76万元、880,248.07万元、1,187,269.30万元和292,254.2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7.56%、97.89%、98.82%和98.62%,主营业务突出。

  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19年度增加46,354.31万元,同比增长5.56%,主要系公司当年糊树脂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所致。

  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度增加307,021.23万元,同比增长34.88%,主要系公司于2021年完成收购天域新实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以及氯碱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带动公司聚氯乙烯树脂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2022年1-3月,在公司主要产品聚氯乙烯树脂市场景气度较高的背景下,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保持较高水平。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聚氯乙烯树脂、烧碱、水泥、熟料、电、汽等,具体分析如下:

  (1)聚氯乙烯树脂

  报告期内,公司聚氯乙烯树脂销售收入分别为376,819.36万元、441,652.02万元、707,667.36万元和161,134.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5.19%、50.17%、59.60%和55.13%,总体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聚氯乙烯树脂销售情况如下:

  

  注:上述销售数据不含税

  2020年,公司聚氯乙烯树脂销售收入较2019年增加64,832.66万元,同比增长17.21%,主要系糊树脂和PVC树脂的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020年,公司糊树脂的平均售价为11,401.25元/吨,较2019年上涨71.05%,而销售数量与2019年基本持平,故糊树脂销售收入较2019年大幅增加49,606.29万元;PVC树脂的平均售价与销售数量较2019年分别增长3.95%与4.62%,带动PVC树脂销售收入增长20,964.17万元。

  2021年,公司聚氯乙烯树脂销售收入较2020年增加266,015.35万元,同比增长60.23%,主要系特种树脂和PVC树脂的销售收入增长所致。2021年,公司特种树脂的平均售价为8,037.08元/吨,较2020年上涨35.45%,而销售数量与2020年基本持平,故特种树脂销售收入较2020年大幅增加24,188.03万元;2021年,公司完成收购天域新实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带动普通PVC树脂的销售数量较2020年增长39.01%,氯碱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亦带动公司聚氯乙烯树脂平均售价增长38.47%,综合影响PVC树脂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40,846.17万元。

  公司聚氯乙烯树脂的平均售价主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报告期内,聚氯乙烯树脂市场价格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上述价格为月均含税价的算术平均值。

  报告期内,糊树脂与普通PVC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烧碱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销售收入分别为84,037.65万元、71,026.54万元107,243.43万元和35,698.5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08%、8.07%、9.03%和12.21%。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销售情况如下:

  

  注:上述销售数据不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销售收入及平均售价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销售价格在2020年触底后反弹明显。

  2020年,公司烧碱销售数量较2019年上涨9.87%,但平均售价下降23.07%,综合影响下,2020年公司烧碱销售收入较2019年下降15.48%。

  2021年,公司完成收购天域新实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带动公司烧碱销售数量较2020年增长30.44%,在氯碱行业景气度提升背景下,公司烧碱平均售价亦较2020年增长15.75%,综合影响烧碱销售收入大幅增长50.99%。

  报告期内,烧碱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

  2019年1月至2020年末,烧碱市场价格呈震荡下行趋势,在2020年末触底后开始反弹,2021年8-10月上涨迅猛,之后开始处于高位震荡。

  (3)水泥、熟料

  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熟料销售收入分别为74,897.09万元、65,700.15万元、72,077.42万元和3,667.1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98%、7.46%、6.07%和1.25%。

  2019年至2021年,公司水泥、熟料的销售情况较为稳定;2022年1-3月,公司水泥、熟料的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水泥行业季节性特征明显,因新疆地区气候特点,从上年的11月起到次年4月基本处于市场休眠期,故2022年1-3月水泥销售收入较低。

  (4)电、汽

  报告期内,公司电、汽销售收入分别为91,710.06万元、116,696.48万元、97,019.41万元和29,188.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00%、13.26%、8.17%和9.99%,总体较为稳定,2021年和2022年1-3月占比略有下滑,主要系当期聚氯乙烯树脂收入占比较高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内销收入分别为823,659.74万元、857,132.67万元、1,118,285.44万元和269,642.42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8.77%、97.37%、94.19%和92.26%。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内销业务。

  4、其他业务收入分析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材料、炉气、残渣等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20,870.50万元、19,009.92万元、14,191.46万元和4,088.9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2.44%、2.11%、1.18%和1.38%,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对营业收入的贡献较小。

  (二)主营业务成本分析

  2021年起,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成本相关科目,对公司毛利率有一定影响。因此,考虑同一核算口径和可比性,本募集说明书对毛利率的分析,将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营业成本的影响。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整体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三)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及毛利率分析

  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来源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聚氯乙烯树脂、烧碱、水泥、熟料、电、汽业务对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最大,四项业务合计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1.70%、92.92%、96.78%和96.40%,是公司毛利的主要来源。

  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为261,084.86万元,较2019年增加52,510.86万元,同比增长25.18%。从各业务的毛利贡献情况可知,当期新增毛利主要来自聚氯乙烯树脂和电、汽两项业务,分别增加63,953.26万元和11,263.68万元;而烧碱及水泥、熟料两项业务毛利则有所下降,分别减少13,060.56万元和10,822.54万元;其中:聚氯乙烯树脂业务贡献毛利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时上涨导致;电、汽业务贡献毛利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驱动;烧碱及水泥、熟料两项业务贡献毛利下降,主要系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时下降导致。

  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为316,650.38万元,较2020年增加55,565.52万元,同比增长21.28%。从各业务的毛利贡献情况可知,当期新增毛利主要来自聚氯乙烯树脂和烧碱两项业务,分别增加119,117.39万元和24,153.60万元;电、汽业务毛利则有所下降,减少20,357.32万元;水泥、熟料业务贡献毛利与2020年相比变动不大;其中:聚氯乙烯树脂业务贡献毛利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与销售均价均大幅上涨所致;烧碱业务贡献毛利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同时上涨导致;电、汽业务贡献毛利减少,主要系原材料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

  2、综合毛利率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66%、29.31%、31.81%和25.8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综合毛利率主要受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01%、29.66%、32.01%和25.42%。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变动如下:

  

  (1)聚氯乙烯树脂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聚氯乙烯树脂毛利率先由2019年的17.10%逐步增长至2020年29.07%和2021年的34.97%,2022年1-3月有所下降,主要系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综合影响下特种树脂、糊树脂、PVC树脂的毛利率波动所致。

  公司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的原材料成本主要由煤、焦炭、石灰及工业盐构成,报告期内,公司上述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元/吨

  

  注:上述采购数据不含税。

  1)特种树脂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树脂毛利率分别为23.05%、21.90%、34.99%和21.01%,总体较为稳定,2021年受平均销售价格大幅上涨影响毛利率较高,2022年1-3月受单位成本上涨影响毛利率有所回落。

  报告期内,公司特种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不含税)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0年,公司特种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基本保持一致,因此毛利率较为稳定。2021年,受市场价格带动,公司特种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较2020年大幅上涨35.45%,而同期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带来的单位成本增加幅度较小,因此毛利率上涨了13.09个百分点。2022年1-3月,公司特种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较2021年变动较小,而单位成本较2021年大幅上涨19.93%,因此毛利率有所回落。

  2)糊树脂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糊树脂毛利率分别为16.64%、51.44%、48.28%和15.58%,波动幅度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糊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不含税)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0年以来,受疫情带来的医疗需求增加以及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糊树脂价格大幅上涨,而同期单位成本变动幅度较小,因此2020年和2021年公司糊树脂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分别为51.44%和48.28%。2022年1-3月,受市场供需影响,公司糊树脂价格有所回落,而单位成本较2021年大幅上涨29.77%,因此毛利率下降至15.58%。

  3)PVC树脂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PVC树脂毛利率分别为15.61%、20.27%、31.72%和25.25%,呈先上升后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PVC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不含税)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0年以来,受市场价格带动,公司PVC树脂产品的平均售价逐步上涨,特别是2021年较2020年大幅上涨38.47%,而同期单位成本涨幅小于平均售价,因此2020年和2021年公司PVC树脂毛利率连续增长至20.27%和31.72%。2021年1-3月,公司PVC树脂平均售价与2021年基本持平,而单位成本较2021年上涨10.96%,导致毛利率下降了6.47个百分点。

  (2)烧碱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受烧碱市场价格波动和原材料采购价格共同影响,公司烧碱产品毛利率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烧碱产品的平均售价(不含税)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2020年,公司烧碱毛利率由2019年的50.52%下降至41.38%,主要受烧碱市场价格下跌影响,公司烧碱平均售价较2019年下降23.07%,而同期单位成本仅下降8.87%,因此毛利率下降了9.14%。

  2021年以来,随着烧碱市场价格触底后开始大幅反弹,公司烧碱毛利率快速上涨至2021年的49.93%和2022年1-3月的62.22%。

  (3)水泥、熟料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熟料产品的毛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主要受水泥市场价格和单位成本波动等因素综合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熟料产品的平均售价(不含税)和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水泥、熟料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由于水泥、熟料产品的单位成本总体呈上涨趋势,而平均售价则保持几乎不变。

  (4)电、汽

  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公司电、汽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46.45%、46.16%、34.54%和28.11%。2019年至2020年,公司电的平均售价和单位成本基本保持不变,因此毛利率较为稳定。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电、汽产品的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引起的单位成本上涨所致。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及各项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3.90%、15.68%、11.54%和7.05%,2021年和2022年1-3月占比较低,主要系销售费用占比大幅下降所致。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43,177.95万元、73,725.95万元、29,433.26万元和8,412.15万元,2021年和2022年1-3月销售费用较低,主要系相关运输费用改列至营业成本中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运输费、增容费、政府基金等构成,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9.20%、90.89%、62.34%和61.37%,占比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由运输费金额变动导致。

  报告期内,公司列入销售费用的运输费分别为18,189.56万元、48,190.84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2020年,公司运输费较2019年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天能化工并入公司前,其PVC等化工产品通过天业集团统一调配对外销售,不涉及运输事宜,故无运输费发生;自2020年并入公司起,天能化工的PVC等化工产品以及天伟化工的烧碱产品由公司统一对外直接进行销售,因而运输费随着PVC等化工产品的销售规模大幅增长而增长。2021年起,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成本相关科目,因而销售费用中无运输费用和装卸整理包装费。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28,566.32万元、25,104.58万元、30,516.87 万元和7,144.09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费、停工损失、折旧摊销费等构成,合计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74.57%、75.34%、74.35%和80.87%,占比较为稳定。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6,868.45万元、26,309.94万元、36,747.44万元和2,565.5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工资福利费和材料动力费构成,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分别为96.33%、96.68%、96.66%和94.28%,占比较为稳定。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0,239.23万元、15,881.10万元、20,095.23万元和2,766.77万元。

  2020年度,公司利息支出较2019年度减少3,712.9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在月度平均贷款余额较2019年小幅上升的情形下,由于疫情原因,平均贷款利率较2019年下降较多,综合影响下利息支出略有下降。

  (五)利润表的其他项目分析

  1、其他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其他收益”科目用来核算总额法下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应直接计入本科目的项目。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1,462.82万元、4,975.14万元及6,830.54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为996.19万元、4,497.99万元及6,277.49万元。

  2、投资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信用减值损失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4、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5、资产处置收益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5.31万元、563.99万元和744.14万元,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6、营业外收入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557.27万元、404.21万元和1,195.47万元,主要为罚款收入、无法支付款项及收回已核销款项等。

  7、营业外支出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2,606.60万元、180.65万元和451.59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对外捐赠等。

  (六)盈利能力分析

  1、主要盈利能力指标

  

  注:上表中指标计算如下:

  销售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

  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4.66%、29.31%、26.62%和19.66%,销售净利率分别为6.96%、9.94%、13.31%和9.1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58%、12.49%、19.07%和2.86%。

  2021年以来,氯碱化工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普通PVC价格持续维持高位运行,并于2021年10月创下历史最高水平,烧碱产品亦于下半年开始大幅上涨,主要产品市场价格上涨带动公司2021年盈利水平大幅提升,销售净利率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较2020年上涨。针对毛利率,2021年起,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成本相关科目,从而使得公司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滑,但该事项仅为利润表的科目调整,并未影响公司当年的利润水平。考虑到报告期同一核算口径和可比性,本募集说明书中对毛利率的分析,将剔除运输及装卸费用计入营业成本的影响。

  2022年1-3月,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及糊树脂产品价格下跌因素叠加影响,公司盈利水平有所下滑,销售毛利率及销售净利率均较上年出现一定程度下降,但单季度净资产收益率仍旧达到2.86%,年化测算则为11.44%。

  总体而言,公司的盈利能力良好。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指标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盈利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注:数据来源为wind资讯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总体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由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贸易业务占比较大的情形,如中泰化学、天原股份、亿利洁能等,通常贸易业务毛利率较低,从而导致其整体毛利率较低;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占比较低,占比仅1-2%,故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较高。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812.99万元、111,240.30万元、259,193.84万元和41,854.24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59,500.09万元、89,382.49万元、159,948.98万元和27,099.1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与净利润趋势基本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发展壮大主营业务,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各期,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68,555.95万元、39,603.46万元、47,710.63万元和5,029.57万元;此外,公司于2020年完成天能化工和天伟水泥的收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254,523.51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0,082.25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284,958.5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446,951.78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83,356.43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732.53万元。

  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877.58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58,300.00万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3,123.36万元(主要由发行可转债筹集的资金150,208.36万元和天伟水泥向天业集团的借款57,915.00万元构成),偿还债务支付现金87,512.97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14,755.73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5,377.08万元(主要由偿还天业集团借款74,982.53万元构成)。

  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799.09万元,其中取得借款收到现金154,394.74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160,958.00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现金44,334.21万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756.75万元(主要由同一控制下合并收购天域新实的并购款29,395.31万元和偿还天业集团借款28,285.55万元构成)。

  四、重大资本支出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发展壮大主营业务,在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等方面进行了较大规模的资本性支出,报告期各期,公司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68,555.95万元、39,603.46万元、47,710.63万元和5,029.57万元;此外,公司于2020年完成天能化工和天伟水泥的收购,取得子公司及其他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为254,523.51万元。

  2021年12月及2022年1月,公司分别完成了天域新实100%股权及天业汇合15.15%股权的收购,分别支付股权价款29,395.31万元及56,498.63万元。

  (二)发行人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未来在天辰化工(含天辰水泥)达到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为解决同业竞争而收购天辰化工(含天辰水泥)股权事宜的支出,其中拟收购天辰化工(含天辰水泥)股权事宜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内容。

  五、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833,893.76万元、880,248.07万元、1,187,269.30万元和292,254.2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4,383.58万元、88,652.20万元及163,830.68万元和27,788.71万元,经营业绩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为36.90%;2021年度公司利息支出为20,412.92万元,公司融资成本和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氯碱化工及农业节水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及补充流动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减轻财务压力,减少利息支出对利润的挤压,进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300,0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具体实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0,000.00万元投资于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本次募投项目通过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公司将建设形成合成气经乙醇生产乙烯再生产氯乙烯单体的生产线,具体包括两个子项目:① 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② 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之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将主要新建气体分离装置、25万吨/年乙醇装置(包括二甲醚合成单元、羰基化单元、加氢单元、分离单元、压缩单元、加热炉单元等)以及冷冻站,空压站,循环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本次募投项目之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将主要新建10.4万吨/年超净醇脱水装置、22.5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包括乙烯氯化、EDC精制、EDC裂解、VCM精制、EDC中间罐组、VCM中间罐组、焚烧、凝水系统、VCM变配电、VCM机柜间等)以及冷冻站、循环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25万吨乙醇以及年产22.5万吨乙烯法氯乙烯单体的产能规模。

  2、项目建设背景

  (1)全球环境资源变化及“碳中和”进程对氯碱行业环保化、低碳化提出更高要求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强调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十三五规划”期间,国家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建立了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把节能指标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等绩效评价体系,能源消费结构向清洁低碳方向转变。“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进一步提出了,推进能源革命,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同时,要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进一步指出,在“十四五规划”期间,我国将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能源体系低碳化、智能化转型。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积极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推进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构建节约高效的社会用能模式,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

  当前,绿色发展、环保低碳、技术创新成为氯碱产业发展的新“引擎”。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在二氧化碳减排、能源转化效率、清洁化生产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符合低碳绿色发展的新要求。

  (2)煤经合成气制乙醇工艺创新突破,通过煤化工和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构建新型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

  201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能源发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战略思想,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能源供给革命、能源技术革命、能源体制革命,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为中国能源发展指明方向。

  近年来,尽管新能源及非常规能源发展迅速,但在国内“贫油、少气、富煤”的背景下,煤炭仍是现阶段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能源安全,发展煤的高效清洁综合加工利用技术,走清洁化和绿色化煤资源开发是国家新能源战略之一,以煤资源为核心,以高新技术为支撑,走非石油路线生产石化产品,以缓解石油资源危机是国家战略目标,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特别是油气安全的重要途径。

  2017年,陕西建设的世界首套1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科技示范项目成功投入商业化运行。开创了绿色低碳的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新思路,是新型煤化工产业技术应用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发展新兴战略产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奠定了煤制乙醇技术工业化进程的国际领先地位,对于缓解国内石油供应不足,油品清洁化、缓解大气污染及煤炭清洁化利用具有战略意义。

  合成气制乙醇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为我国煤基乙烯法PVC工艺提供了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通过煤化工和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构建合成气经乙醇制乙烯进而生产乙烯法聚氯乙烯的新型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进而推动氯碱化工传统工艺的绿色升级;通过乙醇制乙烯,进而采用乙烯法制聚氯乙烯也是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绿色工艺,具有绿色环保、生产能耗低等优势,被列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20年版)》。

  (3)公司深耕氯碱产业,依托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富集的优势,不断探索高端化、差异化路线

  近年来,公司深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石灰石及原盐等矿产资源,积极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现已形成了分别以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为核心的“自备电力→电石→PVC及副产品→水泥”的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现已具备年产89万吨PVC树脂(包括69万吨普通PVC树脂、10万吨特种PVC树脂、10万吨PVC糊树脂)、65万吨离子膜烧碱、以及405万吨电石渣制水泥装置及产能,同时拥有2×300MW、2×330MW自备热电机组。

  围绕氯碱化工产业,公司构建了完善的产业链,为公司优化原材料采购与生产成本控制提供有利条件,进而提升公司抵御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在产品种类方面,除普通PVC外,公司在特种树脂和PVC糊树脂领域构建了较为高端的差异化竞争路线,通过公司不断的技术创新和技术突破,近年来不断有新的产品品种供应市场,满足下游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460.76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830.68万元,公司在推动转型升级及资源优化整合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研判当前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对现有产品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推动优势产品差异化、高端化布局,不断向产业价值链的高端迈进,在转型中寻新机、开新局。

  3、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

  (1)紧跟国家对新疆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践行兵团国企责任担当

  2020年9月25日至26日,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新疆工作,要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习近平主席指出,发展是新疆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要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公司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紧跟国家对新疆发展的产业政策要求,要在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中多谋长远之策,多行固本之举,在高质量发展中壮大兵团综合实力,为兵团履行好“三大功能”,发挥好“四大作用”,更好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作出贡献。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转型升级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的新要求,符合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对兵团的定位要求,将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既可增强兵团所属国有企业的综合实力,又可以增加就业,解决新疆最大的民生问题,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2)优化产品布局,切入高端聚氯乙烯市场,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中,通过煤化工和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公司将建设形成合成气生产氯乙烯单体的生产线,打造新型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既解决了西北内陆区域乙烯来源问题,又解决了聚氯乙烯高端化发展所需的原料问题;既符合环保政策要求,又符合国内“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结构特点,可减少对石油资源的依赖,为国家能源安全贡献力量。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可利用产出的高品质氯乙烯单体发展乙烯法高端聚氯乙烯树脂,进一步拓宽产品下游至医用、饮用水管等对杂质含量要求严格、产品附加值较高的领域,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升级,走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发展途径,不断向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领域迈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

  (3)项目建设的地理位置优势及资源富集优势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蒙古、印度、阿富汗等八国接壤,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六分之一,是中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在历史上,新疆地区是沟通东西方、闻名于世的“丝绸之路”的要冲,现在又成为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新疆位于“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并拥有日益凸显的区位优势和辐射效应,“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和“中巴”三条走廊均由新疆出境,随着“一带一路”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倡导得到持续推行,新疆地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将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产品的多元化市场选择与保障。

  另一方面,本次募投项目起始原料以煤炭为主,新疆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其储量约占全国的40%。新疆地处内陆地区,与目前煤炭消费的主要区域距离远,形成了煤炭的区域市场价格,其吨煤价格较内地低200-300元/吨,资源优势和成本优势明显,有助于提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竞争力。

  (4)本次募投项目技术路线明确,技术人员储备充分

  本次募投项目的工艺路线为通过煤化工和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构建合成气通过二甲醚法制乙醇,由乙醇制乙烯,再通过乙烯氧氯化法制备氯乙烯,最终聚合形成乙烯法聚氯乙烯。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氯碱化工,拥有20年以上的氯碱行业技术研发与产品生产经验,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打造了以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为核心的“自备电力→电石→PVC及副产品→水泥”的一体化产业联动式循环经济产业链,引入了天能化工与天伟化工的核心技术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储备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员,增强了公司大型化工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此外,为满足下游产业对产品品质提升的要求,公司一直持续不断投入对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研发,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拟分别采用陕西延长中科的合成气制乙醇技术及天津渤化工程的乙烯法制备氯乙烯单体技术,技术路线明确,结合公司历史上在氯碱化工领域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公司突出的研发能力及充分的技术人员储备,在技术路线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

  (5)本次募投项目具有较好的效益,将带动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公司陆续成功完成了收购天伟化工有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以及天伟水泥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事项,优质资产注入带动了公司盈利能力的大幅提升,成功将公司打造成为一个主业清晰、质地优良、健康发展的优质上市公司。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257.9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652.20万元;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1,460.76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830.68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之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及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均具有较好的效益,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后)分别为14.97%、15.06%,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带动公司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4、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

  (1)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①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进行建设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将主要新建气体分离装置及25万吨/年乙醇装置(包括二甲醚合成单元、羰基化单元、加氢单元、分离单元、压缩单元、加热炉单元等)以及冷冻站,空压站,循环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年产25万吨乙醇的产能规模。

  ② 项目建设地点

  根据项目选址安排,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河子147团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项目场地主要位于公司关联方天业汇合所拥有的新(2020)石河子市不动产权第0047926号及新(2020)石河子市不动产权第047982号地块上,天业汇祥已与天业汇合签署《国有建设用地(工业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拟向天业汇合租用本次募投项目所需占用的部分土地,租期十年,且租赁期限届满后,天业汇祥享有优先承租权及优先购买权。

  ③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118,645.3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118,645.3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12,000.00万元,项目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资金补足。

  ④ 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95,667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9,356万元,年均净利润14,517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8.81%、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4.97%,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年)为7.46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报良好。

  ⑤ 主要产品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25万吨乙醇产能,其中约17.65万吨乙醇将作为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原材料,供公司内部消化使用;剩余约7.35万吨乙醇将对外销售,外销比例仅为29.4%。

  乙醇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其下游产品线十分丰富,可以作为溶剂,还可以用来生产醋酸乙酯、环氧乙烷、乙烯、乙苯及醚、酮、酯等众多的精细化工品,而且还是医用消毒剂,受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乙醇作为医用消毒剂的规模迅速扩大,总体来看,乙醇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及医用消毒剂,市场容量巨大。此外,公司现有销售网络搭建完善,覆盖广阔,也为本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了保障。

  ⑥ 环境保护情况

  A、废气

  本项目气体分离装置、乙醇装置事故时安全阀排放气,去火炬燃烧,不直接排入大气。为方便取样分析各排气筒(管)排出的废气是否符合排放标准,在各排气筒(管)上按照《固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设置气体采样和监测平台,并设明显标志。本项目所依托火炬长明灯保持长燃,保证装置正常生产、开停工及事故工况下,排入火炬系统的可燃有毒气体都能够进行燃烧处理,达标排放。

  B、废水

  生活污水系统生活污水系统服务对象为装置区生活排水。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生活污水管道。

  生产污水系统生产污水管道主要收集各生产装置、储运区产生的含油污水。装置内生产污水系统重力流入生产污水管网,最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站。生产污水管采用无缝钢管、焊接连接。

  清净雨水系统收集本项目界区内非污染区的清净雨水及污染区的后期清净雨水。雨水以重力流进入雨水监控池,监控合格雨水排出厂外。

  清净废水系统主要收集本项目循环水场所排的清净废水。清净废水管道埋地敷设,管材为无缝钢管或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焊接连接。

  C、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的处置贯彻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本项目设置危险废固临时储存库,对于具有回收价值的废催化剂、废吸附剂、废瓷球等均封装好送回制造厂进行处理回收;对于不具有回收价值的危险废物送至附近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D、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类机泵、压缩机、加热炉及蒸汽放空等。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工艺流程设计和设备选型等方面采取措施进行控制,主要包括:

  1)采用低噪声工艺流程;

  2)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同类设备中的低噪声设备;

  3)有高压、高速气体排放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

  对于治理难度较大,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后仍不能达到噪声控制标准要求的岗位或作业场所应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对高噪声源视其声源的频谱特性、噪声强度及所处位置,可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阻尼减振或综合噪声治理等措施。

  采取上述各项环境防治措施后,无论是废水、废气、固废还是噪声,均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也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级别和环境质量。

  ⑦ 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报批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之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原系由天业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合意达投资承建,天合意达已完成项目备案并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20】19号)。2021年5月22日,经天业集团董事会审议,拟由上市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承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现金出资设立天业汇祥,具体承接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建成后的生产经营。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天业汇祥已取得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出具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石经开(原材料)备【2021】52号),项目名称: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项目编号:2106-659001-04-01-619162;并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合意达投资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主体变更的函》(兵环函【2021】64号),同意该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天业汇祥,其余各项要求和环保措施仍按兵环审【2020】19号文件执行。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已经兵团发改委审核,并取得兵团发改委下发的节能审查意见《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兵发改环资发[2022]9号),兵团发改委原则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报告。

  (2)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① 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内容

  本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业汇祥进行建设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年,项目将主要新建10.4万吨/年超净醇脱水装置及22.5万吨/年氯乙烯装置(包括乙烯氯化、EDC精制、EDC裂解、VCM精制、EDC中间罐组、VCM中间罐组、焚烧、凝水系统、VCM变配电、VCM机柜间等)以及冷冻站、循环水站等配套公用工程,建设完成后,公司将拥有年产22.5万吨乙烯法氯乙烯单体的产能规模。

  ② 项目建设地点

  根据项目选址安排,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河子市北工业区,项目场地主要位于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所拥有的师国用(2009出)字第开17号地块上,由于天业集团前期在对该项土地办理分割手续,天业集团出具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意向书》,同意在师国用(2009出)字第开17号地块履行完毕分割手续后,根据土地评估价值向天业汇祥转让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选址所涉及的土地,届时由天业集团及上市公司(含天业汇祥)分别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正式土地转让协议。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经八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该项土地被分割为三块,其中:宗地一面积43,409.93平方米,宗地二面积74,986.53平方米,宗地三面积648,528.97平方米。汇誉中证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以202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了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号《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的位于石河子北工业园区的一宗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宗地二评估价值为1,638.00万元。

  2022年2月17日,经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天业汇祥依据汇誉中证评报字[2022]002号资产评估报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1,638.00万元为资产转让价格,由天业汇祥以1,638.00万元向天业集团购买面积为74,986.53平方米的宗地二土地使用权。天业汇祥已与天业集团签署了《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关于土地使用权资产转让协议》。

  ③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116,223.0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116,223.0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8,000.00万元,项目剩余部分所需资金将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资金补足。

  ④ 项目效益测算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营业收入为121,65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19,419万元,年均净利润14,564万元,项目内部收益率(税前)为18.96%、内部收益率(税后)为15.06%,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2年)为7.49年(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报良好。

  ⑤ 主要产品及新增产能消化情况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22.5万吨乙烯法氯乙烯(VCM)产能,本项目所生产的乙烯法氯乙烯单体将用于生产乙烯法PVC产品,公司目前拥有89万吨PVC产能,前次重组收购天能化工实施完毕后,天业集团下属氯碱板块销售团队均已纳入公司销售体系,且天业集团下属的天辰化工也处于公司托管状态,公司现有PVC产品销售网络搭建完善,覆盖广阔,产品市场需求充足且稳定,将为乙烯法PVC的销售形成有力保障,进而保障本次募投项目实际产出的乙烯法氯乙烯单体得以充分消化。

  ⑥ 环境保护情况

  本项目设计对项目中产生的废气、废水(液)、废渣及噪声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治理技术和措施。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切实保障环保措施的实施,加强监督管理,可以保证工程新增的废气、废水(液)、废渣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A、废气

  为了超净醇脱水中的尾气,一部分进入燃料气管网,另一部分送入焚烧装置处理后排放。VCM装置中HTC 冷凝器排气含有乙烯、乙烷等气体有机污染物,送焚烧系统加热氧化,生成无毒害的CO2、NO2和水等,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的排放要求。氯乙烯装置干燥系统中湿树脂的水分与热风接触后散出,热风中夹带的氯乙烯粉尘,工艺上采取旋风分离器除尘,回收绝大部分氯乙烯物料,再经尾气洗涤塔洗涤后,可使所排干燥尾气中氯乙烯粉尘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的要求。

  B、废水

  本项目废水排放系统,遵循“清污分流”、“一水多用”、“节约用水”的原则,清净废水尽量重复利用,可利用的生产污水经装置内一级治理(如沉降、过滤、中和)后回用于生产,不能利用的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一并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

  超净醇脱水装置的产水经过处理后作为循环水装置补水使用,不外排。氯乙烯装置区产生的所有含VCM的废水,均收集于废水储槽中,用泵送入废水汽提塔进行废水汽提处理,回收的VCM返回装置回收利用,汽提后的废水进入离心母液处理系统深度处理。VCM装置区产生的所有含EDC的废水,经废水汽提塔进行废水汽提处理,回收EDC及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汽提后的废水进入离心母液处理系统深度处理。

  对废水收集、处理、排放、输送系统、固废暂存间、生产区地面等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工艺废水、循环水站、的清净废水可以将其收集后,送回收处理站,经超滤装置(UF)过滤,再进入反渗透装置(RO),使其达到循环水补充水质要求后,送循环水系统回用。

  C、废渣

  超净醇脱水装置催化剂及分子筛到期更换后,送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

  D、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压缩机、鼓风机、离心机和泵类,为减少噪声污染,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不同设备和噪声性质,采用基础加减振垫,加内衬有吸声材料的隔声罩,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在噪声源集中的厂房设隔音操作室。对高噪声设备厂房使用塑料门窗进行隔音,尽量减少噪音的形成和影响。本项目噪声经合理治理后,经沿途建筑物和树木的屏障作用,加之噪声随距离的增大而自然衰减,噪声传至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要求。

  本项目工艺生产流程中,针对不同污染源采用了少产生污染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物减少到最低限度。工程实施后,对整个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的环境质量功能。

  ⑦ 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等报批事项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天业汇祥已取得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出具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石经开(原材料)备【2021】53号),项目名称: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项目编号:2106-659001-04-01-716221;并已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兵环审【2021】16号)。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均已经兵团发改委审核,并取得兵团发改委下发的节能审查意见《兵团发展改革委关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兵发改环资发[2022]10号),兵团发改委原则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报告。

  5、募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及当前市场情况,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1)募投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公司将建设形成合成气经乙醇生产乙烯再生产氯乙烯单体的生产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中的创新行动中,“新一代煤制化学品技术”中包含“二甲醚羰基化/醋酸甲酯加氢制乙醇”,而本次募投之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核心技术应用即该技术。本次募投之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则利用乙醇制乙烯,进而采用乙烯法制氯乙烯单体,进而聚合制备乙烯法聚氯乙烯的工艺,具有绿色环保、生产能耗低等优势,被列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的《石化绿色工艺名录(2020年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依托准东、哈密等大型煤炭基地一体化建设,稳妥推进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实现煤制气与其他化工产品季节性转换的工艺技术突破。实施煤炭分级分质清洁高效综合利用,推动煤炭从燃料转为原料的高效清洁利用。优化发展化学工业。推动氯碱工业、特色无机盐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打造全国最大氯碱化工基地。

  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期间,推动化学工业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煤化工、氯碱化工以及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向下游延伸,优化产品结构,增强行业竞争力。推动氯碱化工向高端化发展,打造低成本、绿色清洁、技术先进的国内大型氯碱化工产业基地。支持第一师阿拉尔市、二师铁门关市、四师可克达拉市、六师五家渠市(兵团准东产业园区)、七师胡杨河市、八师石河子市、十三师新星市等发展煤化工、氯碱化工深加工项目。支持八师天业集团围绕化工产业链进行项目布局及产业整合,全力打造千亿级化工产业集团。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方式,构建合成气经乙醇制乙烯,乙烯制氯乙烯单体,并进一步聚合形成聚氯乙烯的新型绿色高效树脂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技术创新实现煤从燃料向原材料的属性转变,推动高碳能源低碳化利用,实现全流程碳排放量的降低,在二氧化碳减排、能源转化效率、清洁化生产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并推动氯碱化工传统工艺的绿色升级,符合低碳绿色发展的新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经发改部门备案或审核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节能报告,本次募投项目的能耗水平具体如下:

  

  注1:国内单位GDP能耗系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注2:新疆地区(含兵团)单位GDP能耗系依据答记者问中公布的能耗总量除以2020年新疆自治区GDP及新疆兵团GDP的合计金额,测算得出。

  根据上表,本次募投项目综合能源消费增量当量值分别为41,481吨标准煤和11,931吨标准煤,远低于2020年新疆地区(含兵团)能源消费总量为18,982万吨标准煤,远低于新疆地区(含兵团)能源消费总量的控制要求。此外,根据统计数据并经测算,202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为0.57吨标准煤/万元,新疆地区(含兵团)单位GDP能耗为1.14吨/万元GDP。本次募投项目单位营业收入当量值分别为0.4278吨标准煤/万元和0.0968吨标准煤/万元,远低于新疆地区(含兵团)的单位GDP能耗水平,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当地完成年度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3%的要求。

  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均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备案及环评程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八师发改委出具的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经预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节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选用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推广技术要求;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及设备;节能措施切实可行。从节能角度分析是可行的,符合国家节能的相关要求,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2)募投项目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① 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之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25万吨乙醇产能,其中约17.65万吨乙醇将作为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的原材料,供公司内部消化使用;剩余约7.35万吨乙醇将对外销售,外销比例仅为29.4%。本次募投项目乙醇产品的市场情况如下:

  乙醇(酒精)是一种基本的化工原料,广泛应用于化工、食品、饮料工业、军工、日用化工和医药卫生等领域。同时,乙醇又是一种绿色新能源,其作为一种优良的燃料(燃烧值达到26,900KJ/kg),可以提高燃油品质。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燃料乙醇生产技术日臻成熟,因其具有既可直接替代汽油等化石燃料又可与汽油按一定比例混合使用的特性,受到许多关注能源安全、试图发展清洁能源的国家的重视和支持。

  世界范围内,乙醇的生产路线有粮食发酵路线、石油化工路线和煤、天然气等碳一化工路线。粮食发酵路线在国际上应用广泛,大型的乙醇生产企业多采用粮食发酵工艺。但国内现今已停止批准新建玉米燃料乙醇项目。以木薯和玉米秸秆发酵的纤维素燃料乙醇项目由于其生产成本高、过度依赖国家补贴、生产技术不完善等因素经济效益不佳。石油化工路线以乙烯为原料,通过乙烯水合法制燃料乙醇。我国石油大量依靠进口,乙烯价格往往高于乙醇价格,制约了此法在我国的应用和推广。合成气制乙醇是以煤或天然气为原料先制得合成气和甲醇后,再通过二甲醚法或醋酸法制得乙醇的方法。

  近年来,国内无水乙醇销量逐年上升,乙醇市场较为广阔,全国范围内乙醇的市场销量情况具体详见下图:

  

  乙醇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其下游产品线十分丰富,可以作为溶剂,还可以用来生产醋酸乙酯、环氧乙烷、乙烯、乙苯及醚、酮、酯等众多的精细化工品,而且还是医用消毒剂,受2020年初以来的“新冠”疫情影响,乙醇作为医用消毒剂的规模迅速扩大,总体来看,乙醇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及医用消毒剂,市场容量巨大,本次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② 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具备年产22.5万吨乙烯法氯乙烯(VCM)产能,根据项目选址情况,将就近面向天辰化工销售,通过天辰化工的聚合装置生产乙烯法聚氯乙烯(PVC)后,最终实现面向终端市场的销售。

  聚氯乙烯(PVC)是我国第一、世界第二大通用型合成树脂材料。因其优良的耐化学腐蚀性、电绝缘性、阻燃性、质轻、强度高且易于加工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建筑、电力、电子、医疗、汽车等领域,成为应用领域最广的塑料品种之一,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

  中国聚氯乙烯产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带来对基础化工原材料的巨大需求,推动国内氯碱工业的快速发展。作为目前世界上PVC最大的生产国和消费国,近年来我国PVC产能扩张较为迅速。据中国氯碱网最新产能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底,中国PVC现有产能为2,664万吨(其中包含糊树脂127万吨)。

  最近五年,我国PVC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PVC下游对接塑料加工行业,涉及众多塑料加工行业中的产品,以型、管材占比最大。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对PVC需求量不断增加,国内PVC产量总体保持稳定增长趋势。最近五年,我国PVC产量及表观消费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总体来看,近年来我国PVC产能、产量、消费量整体均保持较为稳定的增长趋势。

  此外,聚氯乙烯(PVC)按生产工艺可以分为以煤炭为源头的电石法和以石油为源头的乙烯法。多煤少油的国情,使电石法目前在我国PVC行业占据主导地位。但电石法氯乙烯单体较乙烯法氯乙烯单体的纯度差距,使得电石法PVC杂质相对较多,在产品附加值较高的特定领域应用受限。近年来,国内化工行业结合我国特有国情,探讨煤基乙醇路线,如2017年,陕西兴化集团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合成气制乙醇技术建设的世界首套1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醇科技示范项目成功投入商业化运行,开创了绿色低碳的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新思路,是我国新型煤化工产业技术应用的又一次重大突破,对煤制乙醇——乙烯——高端PVC绿色新技术路线的实现提供了新选择。本次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可利用产出的高品质氯乙烯单体发展乙烯法高端聚氯乙烯树脂,进一步拓宽产品下游至医用、饮用水管等对杂质含量要求严格、产品附加值较高的领域,推动公司产品结构升级,走专用化、高端化和差异化发展途径,不断向产业价值链的高端领域迈进,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本次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当前市场情况。

  6、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系,是否属于开拓新业务或者使用新技术

  本次募投项目通过煤化工与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公司将建设形成合成气经乙醇生产乙烯再生产氯乙烯单体的生产线。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25万吨乙醇以及年产22.5万吨乙烯法氯乙烯单体的产能规模。

  近年来,公司深耕氯碱化工产业,依托新疆地区丰富的煤、石灰石及原盐等矿产资源,积极通过并购重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现已形成了以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为核心的“自备电力→电石→PVC及副产品→水泥”的一体化产业联动式循环经济产业链,产品涵盖普通PVC、特种PVC、糊树脂、烧碱、水泥等,现已具备年产89万吨PVC树脂(包括69万吨普通PVC树脂、10万吨特种PVC树脂、10万吨PVC糊树脂)、65万吨离子膜烧碱、以及405万吨电石渣制水泥装置及产能,同时拥有2×300MW、2×330MW自备热电机组。

  目前,公司现有氯碱化工产业的工艺路线为电石法制聚氯乙烯,利用电石制乙炔,将乙炔与氯化氢合成制氯乙烯单体,再通过聚合反应制聚氯乙烯。本次募投项目的工艺路线则为:通过煤化工和氯碱化工的有机耦合,由合成气通过二甲醚法制乙醇,乙醇制乙烯,再通过乙烯氧氯化法制备氯乙烯,最终聚合形成乙烯法聚氯乙烯。本次募投项目拟分别采用陕西延长中科的合成气制乙醇技术及天津渤化工程的乙烯法制备氯乙烯单体技术,与公司现有电石法工艺技术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氯碱化工,拥有20年以上的氯碱行业技术研发与产品生产经验,近年来,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打造了以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为核心的“自备电力→电石→PVC及副产品→水泥”的一体化产业联动式循环经济产业链,引入了天能化工与天伟化工的核心技术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了上市公司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储备了一批优秀的技术人员,增强了公司大型化工项目运营管理能力。此外,为满足下游产业对产品品质提升的要求,公司一直持续不断投入对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研发,研发能力与技术水平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虽然本次募投项目的工艺技术与公司现有电石法工艺技术存在一定差异,但考虑到公司历史上在氯碱化工领域所积累的丰富经验,以及公司突出的研发能力及充分的技术人员储备,在技术路线已经明确的基础上,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能力。

  (二)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概况

  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80,0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求。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满足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

  公司所处的氯碱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对业内企业的资金实力要求较高。近年来,公司陆续完成了2016年收购天伟化工股权、2020年收购天能化工股权及天伟水泥股权、2021年收购天域新实等事项,在公司持续推动生产工艺升级、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业务规模迅速提升,公司在市场开拓、新产品研发、新项目建设等方面有较大资金需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缓解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流动资金压力,为公司未来经营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2)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

  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给宏观经济、产业及市场环境带来了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营运资金的流动性和抵御风险能力提出了挑战。公司通过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最近一年,公司财务费用20,395.3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公司降低负债规模,压缩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规模扩张和利润增长将逐步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公司追溯调整后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备考审阅报告、2022年1-3月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六、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公司、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