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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22-05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和议案的表决结果书写有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发出表决单3份,收到有效表决单3份。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更正后: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现将更正后的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张伟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张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张伟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加强日常工作的审核,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张伟先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现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1999年加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格力电器管路分厂、物资供应部、外协外购质量管理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总裁助理,2013年至2020年任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月至今任格力电器董事,2020 年9月至今,任格力电器党委书记。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张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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