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2-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32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高度重视,针对《工作函》关注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项认真核查,现就《工作函》所列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2.32亿元,其中包括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3.49亿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均确认对联营企业的大额投资收益,若扣除相关收益后,各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69万元、-699万元、-1.17亿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
请公司:(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上下游情况等,说明主业盈利能力较弱的原因;(2)补充披露后续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的具体安排,并就相关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
(1)区分不同业务板块,结合行业发展情况、竞争格局、上下游情况等,说明主业盈利能力较弱的原因;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均确认对联营企业的大额投资收益,若扣除相关收益后,各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569万元、-699万元、-1.17亿元,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主要系受外部环境影响,2019至2021年,电缆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持续低迷、2021年背光源板块出现亏损、以及2019年激光业务板块处于研发投入期产生的亏损所致。2020至2021年,公司重点打造的激光业务板块已逐步实现盈利。2022年1-4月,激光业务板块订单较2021年全年订单金额增幅已达414.20%,呈加速增长态势(详见本公告问题3之第(1)小问)。剔除背光源和电缆两项发展空间较小的板块之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发展空间较大、盈利能力较强。
背光源及电缆板块的具体分析如下:
1. 背光源板块
公司背光源产品主要应用于手机,故手机终端需求直接影响公司背光源产品销售情况。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全球,多国确诊数据连续创新高,降低了市场对经济复苏和智能手机需求反弹的预期。根据权威机构IDC数据统计,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92亿台,同比下降5.9%,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3.5亿台,但仍未恢复到2019年疫情前的水平。2022年Q1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更是同比下降11%,终端市场短期内难以扭转需求疲弱的态势。
另外,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产品均列入中美贸易争端美方对终端产品加征关税清单,一度受到了较为明显的冲击,特别是芯片短缺对下游手机厂商影响较为显著,造成手机行业整体生产订单下滑,手机厂商的备货积极性不高,并向上游传导,导致公司手机背光源产品整体接单量及出货量下降。
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背光显示模组市场竞争加剧。
2.电缆板块
未来我国通信电缆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基础设施,5G步入商用以来,网络建设方面正在稳步推进,产业生态也在不断走向成熟。2020年至今,疫情反复影响我国各地,导致5G网络的建设节奏放慢,从而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规模。且行业受直接材料成本铜、铝材等基础金属材料影响比较大。近几年,受新冠疫情、国际形势变动影响,铜材、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上涨。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年,铜现货均价68490元/吨,同比上涨40.5%;铝现货均价18946元/吨,同比上涨33.5%。公司电线电缆产品生产制造成本持续攀高,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吞噬了公司利润。
从行业竞争格局来看,国际射频通信电缆市场集中度相对偏高,国外知名跨国企业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具有更强竞争力。国内射频同轴电缆行业相对起步较晚,整体技术水平相对较低,大量中小电缆企业在中低端产品中激烈竞争,陷入低价竞争恶性循环。国内电缆企业需要以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带来的市场提升空间为契机,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推动产品向高端技术、高端品牌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获得更好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
(2)补充披露后续改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的具体安排,并就相关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背光源板块:
1. 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公司不排除将该板块进行剥离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的可能性
目前,公司已与中基恒光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拟向对方协议转让通过联创显示所间接持有的江西联创致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光科技”)控股股权;如交易完成,致光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2. 如短期内未能剥离出表,公司仍将努力经营该板块,后续改善其经营情况的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努力开拓新客户,寻找增量市场;第二,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重点拓展平板、NB、工控、车载背光源市场;第三,加快自动化建设,提升产品的效率和良率,降低成本。
电缆板块:
1. 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将亏损相对严重的产能剥离出售
目前,已经将竞争力较差,亏损相对严重的电力缆产线资产对外出售。后期,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也不排除将该板块整体进行剥离以优化资产结构的可能性。
2. 不断改善和提升现有电缆业务的盈利能力
在未完成现有电缆业务剥离之前,公司仍需努力经营该板块,提升盈利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第一,对现有缆线业务结构进行优化稳保主业;第二,严抓内控,提高效率;第三,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精细化成本控制。
问题2.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自4.65降至3.91,期末存货余额为8.45亿元,同比增加15.38%。存货构成中,库存商品及原材料占比分别为64%、25%,期末账面价值分别同比增加10%、28%。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中收入占比第二名的背光源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102.76%,销量却同比下降23.21%。
请公司:(1)按照主营产品构成,补充披露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并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说明存货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2)结合背光源产品下游需求及库存产品库龄分布,说明相关产品是否出现滞销情况,是否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按照主营产品构成,补充披露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并结合报告期内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说明存货同比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增加较大的情况,主要集中在智能控制、背光源及应用板块,其库存商品及原材料账面余额和账面价值变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上述存货同比增加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的说明如下:
1.1 智能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控制产品实现收入199,632.85万元,其中部件控制器实现销售收入125,703.20万元,同比增长30.44%,同行业可比公司和而泰控制器产品2021年度营业收入为464,211.08万元,同比增长30.23%,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与同行业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控制产品期末存货37,549.94万元,其中部件控制器存货金额为21,712.55万元,同比增加7,042.29万元,存货周转天数为62天;同行业可比公司和而泰控制器产品2021年度期末存货金额为92,577.70万元,同比增加23,595.44万元,存货周转天数为75.90天;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成效显著,存货同比增加的情况与同行业相一致。
2021年以来芯片全球性紧缺,核心原材料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综合多种因素,公司采取战略性备料,以满足后续合同承接,故公司存货同比增加合理,与同行业公司的存货情况相一致。
1.2 背光源及应用
公司年报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中披露背光源产品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102.76%,销量同比降幅23.21%,系2021年报期初库存量统计未含在途库存所致,按包含在途库存统计更正后,报告期内背光源产品期末库存量为2,179万片,上年同期期末库存量为2,014万片,同比增加8.19%,库存量未明显上升;报告期内背光源产品销量6,262万片,同比下降20.37%。更正前后均不影响上市公司损益表,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更正后的年报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公司背光源及应用产品与同行业公司隆利科技、弘信电子相比,产品的销售规模低于同行企业,产品的毛利率处于同行企业中上水平。本报告期内,较之同行业企业,公司的毛利率同比降幅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企业,主要系公司背光源及应用产品确认收入的时点与同行业有所差异。
同行业隆利科技公告显示,其收入确认存在两种模式,其一,发货签收即确认收入的比重为74.70%;其二,VMI模式(客户投产上线后)确认收入的为25.30%。其公告显示,弘信电子收入确认模式以及时点与隆利科技一致。联创光电背光源及其应用产品由于客户目前采用第三方质量验收,一般在30天对账期质量验收完毕才开票并确认收入,其所占比重为44.92%,VMI模式确认收入的为55.08%。相对同行隆利科技,公司确认收入的时间通常滞后在30-45天。
随着背光源行业市场的不断细分,公司从传统的低毛利消费电子背光源市场逐步拓展至车载、平板、工控和NB背光源高毛利市场,目前公司在全力拓展专显背光源产品领域,公司综合考虑订单生产、成本控制要求等因素增加了产品库存的储备以满足客户交货要求,故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储备了合理库存,公司期末库存量同比增加具备合理性。
(2)结合背光源产品下游需求及库存产品库龄分布,说明相关产品是否出现滞销情况,是否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背光源产品下游需求说明详见“本回复函问题1/公司回复:1.背光源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背光源产品库存商品中,库龄一年以内的存货占比70.78%;1-2年的存货占比18.24%;2-3年的存货金额占比10.58%;3年以上的存货占比0.40%。公司已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末,累计计提跌价准备4,956.56万元,计提比例为15.47%,已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创光电公司对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的列报与披露是适当的,存货的同比增加具备合理性,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问题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新增1.26亿元,其中翔安厂房投入9699万元,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投入2875万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分别为56%、62%,去年同期分别为34%、4.52%,均未结转为固定资产。本期公司激光及微电子元器件产品收入同比下降33.42%,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为3.42%。
请公司:(1)结合激光产品销售规模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建设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的主要考虑,是否具有合理性;(2)补充披露翔安厂房涉及的主要产品,并结合现有产线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该项目投建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3)补充披露上述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实际工程进度、预计完工时间,说明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结合激光产品销售规模及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建设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的主要考虑,是否具有合理性;
1.1激光产品销售规模及在手订单情况:
公司于2019年新增半导体激光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至今陆续实现了泵浦源、窄线宽(光纤激光器)、激光装备的研发与生产。前期主要为泵浦源产品销售,营收规模相对较小,目前已实现窄线宽产品的量产。仅2022年1-4月,公司签定的采购协议订单总金额19,051万元较上年全年订单总金额3,705万元的增幅已达414.20%,增长较快。作为公司转型聚焦的两大主业之一,公司将继续大力开发半导体激光器产品订单,预计2022全年该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可实现大幅增长。历年已实现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注:2022年1-4月,公司激光产品销售收入1,467.00万元,同比增长明显。
1.2 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建设具有合理性,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由于窄线宽量产前期需技术方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指导生产,产线暂布局于四川绵阳基地,待产线调试完毕及激光产业园建设完成后,激光产品全部产线将迁移至激光产业园。目前现有租赁场地无法满足激光产品快速增长的生产需求,新增项目建设,是公司激光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我国和江西省产业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在半导体激光器行业的技术水平和影响力。
(2)补充披露翔安厂房涉及的主要产品,并结合现有产线产能利用率情况,说明该项目投建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
1.1翔安厂房涉及的主要产品
翔安工业园是围绕智能控制器和半导体光电器件产业布局,主要产品为智能控制器类产品和半导体光电器件类产品。
1.2投建主要考虑及必要性
(1)现有生产场地制约业务发展
公司现有相关生产基地面积合计仅66780平方米,其中:厦门湖里区马垄工业基地面积19094平方米、厦门思明区前埔工业基地建筑面积24186平方米、子公司华联科技租用厦门同安区黄金工业园厂房面积13000平方米、子公司南分科技租用南昌高新区联创光电科技园厂房面积6360平方米,另为满足实际需要,现已外租4139平方米作为智能控制器类产品生产场地扩充使用。
由于公司产值近年连续快速增长,2021年公司产值19.70亿元(营业收入20.30亿元)。受场地因素制约,排产订单饱和,特别是拟搬迁投产至翔安工业园的华联电子本部(马垄与前埔基地,占公司总收入份额约85%),产能利用率都处于超负荷100%以上运行,其中规模最大的部件类产品产能利用率已达130%,需通过倒夜班生产、外协生产等方式缓解产能冲突;公司重点项目——高端光耦产线部分新进设备也由于场地不足已无法布置,生产场地紧张问题显著。
拟搬迁投产的华联电子本部具体产能情况如下:
2021年本部部件类产品(马垄)产能情况
2021年本部光电器件类产品(前埔)产能情况
备注:相同生产线和设备对应生产不同型号产品时,其产能会有所不同,公司会根据实际订单需求调整生产线和设备使用,完成生产任务,因此各季度的产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公司已进行投建的翔安工业基地,占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是依据行业领先标准建设的智能制造标杆生产线,通过整合投建,能够实现产值快速增长,预计2022年末可完成搬迁投产,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因此,翔安工业园的建设是公司阶段性经营发展规划必要的扩产建设,具有合理性。
(2)智能控制器产业化升级的实际需求
华联电子自1984年成立,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智能控制器、光电子器件的生产厂家之一,但面临当前的物联网发展迅速,智能控制器是物联网智能家电、商用智能控制、电动汽车、大健康休闲控制等终端消费电子产品的核心组成部件,产品大部分是带有智能控制和智能显示双重功能的新型人机交互的显示终端设备。智能控制器行业发展迅速,传统制造模式已满足不了下游消费电子产品的多品种少量的快速交货需求,迫切需要改善和提升制造水平。
近年来,原材料成本快速增加、人工费用提高、招工难度的加大,都对电子生产制造效能的提升产生迫切的要求;利用智能装备有效实施,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有效减少工人使用量,还可以在面对工人流动时的技能要求大大降低,生产线管理难度实现智能化改善,配合精益生产管理,才能与同行业其他企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面向人工智能、新型人机交互、物联网控制的新型智能控制领域的产业化车间建设已高于现有制造车间水平,实施现有旧产业基地的技改已无法完全满足实际需要,应跟随智能制造模式的不断发展,依据行业领先标准通过在翔安工业园建设智能制造标杆生产线,实现智能控制器产业化升级。
(3)补充披露上述项目建设的具体时间规划、实际工程进度、预计完工时间,说明建设进度是否符合预期,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1. 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建设情况
1.1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于2020年3月备案登记,分为综合大楼、生产厂房两项建设内容,2020年激光产品销售额约2,300.00万元;考虑当时窄线宽、激光装备的终端客户需求尚未明确(当时相应知识产权尚未转化),即体积较大的集成和整机装备的生产厂房需求暂时无法明确厂房结构的规划设计方案,也考虑到综合大楼的结构的规划可以用作公司激光项目的相关研发及如泵浦源及部分激光半导体等器件的生产,故先行规划并建设综合大楼项目。
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综合大楼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临空激光产业园项目-综合大楼工程进度为75.33%,预计完成时间为2022年7月上旬。
上述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如下:
1.2 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
项目处于建设中,不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
2. 翔安项目建设情况
2.1项目建设规划及进度
翔安工业园项目于2019年6月备案登记,规划分为联合厂房、生产服务设施用房(倒班宿舍)两项建设内容。
项目于2019年10月进行爆破工程(项目地块非平地),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实施土建工程),计划2022年1月完成主体建设内容(完成主体竣工验收),2022年2月开始二次机电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计划装修完工时间为2022年7月。
但近三年新冠疫情反复,厦门多次受疫情侵袭影响,导致工程施工进度较原计划工期有所延长。
项目总体规划及工程进度如下:
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截止报告期末):
2.2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项目主体建筑尚未完成(处于收尾阶段),装修工程尚未开展,未达到可使用状态,不存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的情形。
(4)年审会计师就问题(3)发表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创光电公司有关在建工程核算及转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项目建设未发现异常情况。
问题4.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达 45%,去年同期为28%;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重为33%,去年同期为19%。本期销售和采购集中度均有较大幅提升。
请公司:(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对应销售和采购金额及同比变化情况,说明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明显提升的原因及影响;(2)核实是否存在采购、销售对象为同一方或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况,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对应销售和采购金额及同比变化情况,说明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明显提升的原因及影响;
1.1 公司披露的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4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33%,系公司工作人员统计失误所致。更正后的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占比信息如下,更正前后均不影响上市公司损益表,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1.1.1 前五大客户
公司前五大客户均为长期合作厂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内容为背光源及智能控制件。具体情况如下:
1.1.2 前五大供应商
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均为长期合作厂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1.2 公司更正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总额96,549.04万元,占销售总额的26.92%,去年同期为28.15%;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38,316.20万元,占采购总额的12.51%,去年同期为19.23%。综上,公司客户及供应商集中度未有明显提升。
(2)核实是否存在采购、销售对象为同一方或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况,如有,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前五大客户信息如下:
前五大供应商信息如下:
2.1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厦门艾德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艾德蒙”)与采购供应商冠捷电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福建”)互为关联方,厦门艾德蒙系冠捷福建全资控股的孙公司,二者实际控制人均为冠捷投资有限公司。但以上二者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业务类型的销售占比3.58%,采购占比3.07%,见下表:
2.2 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厦门艾德蒙是子公司深圳市联志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志”)的第一大客户,控股子公司深圳联志的股权结构为: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深圳市联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
厦门艾德蒙是国内销量较大的显示器品牌AOC的制造商,深圳联志通过ODM形式为厦门艾德蒙提供显示器、一体机,基于ODM的合作模式,报告期内,市场上液晶屏供应紧张,价格上涨幅度较快,深圳联志与冠捷福建相比体量相差较大,从市场获得液晶屏价格高、数量少。由于冠捷福建有液晶屏大规模采购优势,其采购价比市场价低,取得的货源也多,厦门艾德蒙为了保证其显示器和一体机的货源供应及价格成本优势,故要求深圳联志从冠捷福建采购液晶显示屏,目的是保障其成品货源充足且价格涨幅不大。报告期内,深圳联志对厦门艾德蒙主要销售一体机及显示器,销售额占该公司总销售比约为40%,销售平均价和毛利率与其他客户不存在重大差异;从冠捷福建主要采购液晶屏,采购额占该公司总采购额比约为30%,采购平均价与其他供应商亦不存在重大差异。
综上,公司与客户及供应商分别签订销售与采购合同,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交易价格与其他客户、供应商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存在上述销售与采购对象互为关联方的情况具有合理性。
(3)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创光电公司披露的采购、销售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问题5.年报披露,公司预付款项中,账龄超过1年的合计955万元,同比增加近40%。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设备款期末余额为2297万元,同比增加 60%。
请公司:(1)补充披露账龄1年以上预付款项的主要支付对象及所涉关联关系、对应金额及用途,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结算安排;(2)补充披露预付设备款对应的供应商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设备明细和用途、付款及交货安排,说明预付款项及预付比例是否符合商业惯例。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账龄1年以上预付款项的主要支付对象及所涉关联关系、对应金额及用途,说明相关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结算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预付账款主要明细如下(期末余额在30万元以上):
(2)补充披露预付设备款对应的供应商名称及所涉关联关系、设备明细和用途、付款及交货安排,说明预付款项及预付比例是否符合商业惯例。
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设备款主要为华联电子、中久光电以及联创显示设备更新换代、新厂房投产所需。2021年底未结算原因是所购进的设备还未达到可使用状态,故未结转固定资产。预付设备款按照合同支付比例在20%至90%之间,其中签订合同时预付20%-30%,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预付30%-60%,预付比例符合商业支付惯例。
公司预付设备款主要明细如下(期末余额在50万以上):
(3)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联创光电公司有关预付账款及预付设备款具备商业实质,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对应的预付款项及预付设备款符合合同约定及会计处理及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6.年报显示,公司未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相关规定补充披露。
公司回复:
年报显示,公司未披露本年度营业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在成本总额中的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项目在成本中的占比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以上回复,对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补充修订,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监管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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