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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88161       证券简称:威高骨科       公告编号:2022-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骨科”)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000,000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并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7,697,0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302,9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454,708股,已于2021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4名,对应股份数量为16,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00%,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2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所作限售期相关承诺如下:

  (一)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二)通过威海永耀贸易中心(有限合伙)持股的董事长弓剑波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同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三)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中,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用技术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威高骨科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威高骨科本次部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16,000,000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00%。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000,000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0,000,000股,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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